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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宏观调控个税政策 |
中央宏观调控利剑或将重击楼市
吴其伦
这里的“既定政策”究竟指的是哪一个?是13年前就已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里“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还是去年国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二手房转让个税按赢利部分20%税率缴纳?又或应是该局此前公布的从严征收二手房交易20%个税的通知?
此次强征二手房交易20%个税风波,在房产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强征个税的通知一出炉,上海二手房市场的交易过户量明显增加,最近几天的交易过户量较平时增加400%;个税新政让沪二手房交易骤增,有卖家让利20万起。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朝令夕改的状况呢?有的人说,执行这一政策会对市场震动太大;有的人说政府是在试探市场的反应;甚至有的人说是空穴来风。对于这些观点,本人不予苟同。本人认为,此次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之所以如此快地取消刚出台的政策,最大的可能是此项政策与中央即将出台宏观调控政策不相协调或者是相抵触。理由如下:
首先,此政策是政府行为,而不仅仅是地税局的业务行为。上海市地税局是以正式行文(“沪地税所二[2007]16号文”)的方式公示《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的,这项政策的出台,不是个别人所能决定的,是必然要经再三调研和多次讨论才能出台的;更不是三两天就能推出这样的政策的,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要有一个研究、制定、修正的过程;当然,也不可能仅仅是地税局的一次寻常的政策,这样的政策、文件是要报市政府批准的。
其次,无论是政府,还是地税局,都不可能对此政策出台后将给市场带来的影响毫无认知,因为,去年国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二手房转让个税按赢利部分20%税率缴纳时,上海市即便是采取了变通的措施,在市场上也还是引起了不小的反应。故,政府对此次政策的出台是有准备的。
第三,今年以来,上海市政府在房产调控方面除了反腐败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外,还没有什么其他的举措。况且,上海在未来五年中将迎来两次重大的国际性盛事: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世博会。上海市政府绝不会允许在这两个重要的年份出现重大经济波动,尤其是楼市的动荡。而欲使楼市健康有序地发展,令其在一定高位适当下调是唯一行之有效的办法。因而此次强征二手房交易20%个税,完全可以看成是政府击向上海楼市的第一记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