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句154.有亡免亡
(2016-06-27 05: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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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笔记《资治通鉴》 |
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
【臣光曰之二十四读文】
原文:孝武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然秦以之亡,汉以之兴者,孝武能尊先王之道,知所统守,受中直之言,恶人欺蔽,好贤不倦,诛尝严明,晚而改过,顾托得人,此其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乎!(《资治通鉴》第22卷)
译文:汉武帝穷奢极欲,刑罚繁重,横征暴敛,对内兴建宫室,对外征讨四方蛮夷,又信惑于神怪之说,巡游无度,致使百姓疲劳凋敝,很多人被迫当了盗贼,与秦始皇没有多少不同。但为什么秦朝因此而灭亡,汉朝却因此而兴盛呢?是因为汉武帝能够遵守先王之道,懂得如何治理国家、守住基业,能够接受忠正刚直之的谏言,厌恶被欺瞒蒙敝,始终喜好贤才,赏罚严明,到晚年又能改变以往的过失,将继承人托付给合适的大臣,这正是汉武帝所以有造成秦朝灭亡的错误,却避免了秦朝灭亡的灾祸之原因吧!
摘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其意思是,犯下了像秦朝灭亡那样的过失,却避免了像秦朝那样灭亡的灾祸。
【读后随笔】
汉武帝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二月十四日,武帝在五柞宫驾崩。汉武帝死后,当时的一些人对他的评价居高,并列举他“挥泪灭亲”的事,加以追思。隆虑公主的儿子昭平君娶了汉武帝的女儿为妻。隆虑公主去世后,昭平君日益骄纵不法,竟在喝醉酒之后将公主的师傅杀死,因而逮捕入狱。廷尉奏请将昭平君处死,皇帝身边的大臣为此而求情赦免。汉武帝不觉泪流满面地说:“我妹妹年纪很大了才生下这一个儿子,临终前又将他托付给我。国家法令是先帝创立的,我若因为妹妹的缘故破坏先帝之法,还有何面目去见高祖皇帝的灵位!同时也辜负了万民对我的期望。”于是批准了廷尉的请求,但仍然悲痛难忍,周围的人也一起跟着伤感不已。后来的一些史学家,对汉武帝的评价也是赞颂有嘉。东汉著名的史学家、文学家班固说,汉武帝“雄材大略”,是一位有作为的皇帝。
然而,司马光则与众不同,他对汉武帝作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点评:“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其意是,犯下了像秦朝那样灭亡的错误,却避免了像秦朝那样灭亡的祸害。所谓“有亡秦之失”,指的是汉武帝的所作所为,几乎与秦始皇没有什么两样。汉武帝期间,他穷奢极欲,严刑重敛,滥用民力,对外广泛征讨等。而秦始皇期间,他严刑峻法,横征暴敛,修筑长城,大兴阿房宫等。所谓“免亡秦之祸”,说的是秦王朝很快灭亡,而汉王朝仍在延续。秦灭六国、统一天下后,秦始皇自命统治千秋万代延绵不断,可事与愿违,仅仅15年就走向了覆灭。而汉朝不仅没有马上灭亡,反而在后来中兴起来走向极盛。
“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的评点,说出这样一种现象:同样之失未必成同样之祸。一般地说,“失”常常与“祸”连在一起,但“失”并不等于“祸”,从“失”到“祸”有一个过程,在一定条件下“失”还可以摆脱“祸”。司马光在评论中分析说,汉王朝之所以避免了“亡秦之祸”,其原因有四:“尊先王之道”、“受忠直之言”、“晚而改过”和“顾托得人”。简言之,就是守道、民主、改过、任贤。可见,司马光的这个“有亡免亡”评点,独到精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