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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古人122.久专大司马霍光

(2016-03-21 06: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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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笔记

《资治通鉴》


【将相篇之三十三读文】

原文:霍光之辅汉室,可谓忠矣;然卒不能庇其宗,何也?夫威福者,人君之器也;人臣执之,久而不归,鲜不及矣。以孝昭之明,十四而知上官桀之作,固可以亲政矣。况孝宣十九即位,聪明刚毅,知民疾苦,而光久专大柄,不知避去,多置私党,充塞朝廷,使人主蓄愤于上,吏民积怨于下,切齿侧目,待时而发,其得免于身幸矣,况子孙以骄侈趣之哉!……夫以显、禹、云、山之罪,虽应夷灭,而光之忠勋不可不祀;遂使家无噍类,孝宣亦少恩哉!(《资治通鉴》第25)

译文:霍光辅佐汉朝,可以说是忠心耿耿的;然而却终究未能庇护他的宗族,是什么原因呢?威严权柄,只有君王才能享有;臣下对君王应有的权柄,长期占有不归还,则很少能逃脱灭亡的命运。以汉昭帝的贤明,十四岁就能洞察上官桀的奸诈行为,原来可以亲理朝政了。更何况汉宣帝十九即皇帝位,聪明刚毅,了解民间疾苦,而霍光却依然长期专擅大权,不知引退,反在朝中广植私党,致使君王积蓄怨愤于上,民积蓄不满于下,咬牙切齿,侧目而视,都在等待时机发泄。霍光自己能够免祸,已然是侥幸了,何况子孙更加骄横奢侈呢!……以霍显、霍禹、霍云、霍山犯下的罪行,当然应诛灭全族,但立下大功的忠臣霍光却不可无人祭祀,汉宣帝竟将其全族老小全部处死,一个不留,也未免刻薄寡恩了!

简介:霍光(?—前68),西汉大臣。字子孟,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霍去病异母弟。武帝时,为奉车都尉。昭帝年幼即位,受武帝遗诏辅政,任大司马大将军,封博陆侯。昭帝死后,迎立刘贺为帝,不久即废,又迎立宣帝。前后实际由他执政二十年。地节二年(68)三月病卒,谥号宣成侯。

【读后随笔】

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辅佐汉室、执掌朝政最高权力近20年,为汉朝的安定和中兴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成为西汉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政治人物。问题是,他“久专大柄,不知避去”,即长期专擅大权,不知引退,终陷不可自拔的污身泥坑,成为不知悔改的“绊脚石”,落得个晚节不保的可悲下场。

霍光最先是靠其兄霍去病的关系,任郎、诸曹、侍中。霍去病死后,他得到汉武帝赏识,被升为奉车都尉、光禄大夫。汉后元三年(公元前86年)汉武帝病危,八岁的刘弗陵为太子,霍光奉诏与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等辅佐少主。刘弗陵(汉昭帝)即位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决断朝政。期间,上官父子、桑弘羊与燕王刘旦以及盖长公主通谋,企图杀害霍光,废黜昭帝,立燕王旦为天子。阴谋败露后,上官父子、桑弘羊均被族诛,燕王和盖长公主自杀。从此,霍光“专权”的基础更加强固,并继续推行武帝末年“与民休息”政策,坚持削减财政、减免租税、对外恢复和亲策略等。史称“百姓充实,西夷宾服”。汉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昭帝卒,因无嗣,霍光以皇太后诏迎立武帝孙昌邑王刘贺为帝。不久,刘贺因荒淫无度被废,霍光与群臣又迎立武帝卫太子之孙刘询(汉宣帝)。宣帝即位后,霍光继续秉政,直至病故。

历经武帝、昭帝、宣帝三朝的霍光,虽然功高无比,但由于权倾朝野,无法摆脱消极腐败现象。在他专权时,他的宗族、子弟都已是高官显贵,霍氏势力亦已“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而他的宗族又多不奉公守法,他的子孙又多是骄横奢侈,为霍氏留下了祸根。《汉书》记载:“昭帝幼弱,霍光专事,不知礼正,妄多藏金钱财物,鸟、兽、鳖、牛、马、虎、豹、生禽,凡百九十物。”也就是说凡是天上、地下、水中有的东西,在霍氏家族中应有尽有。霍光去世后,即便是这样强势富有的家族,却迅速瓦解,惨遭灭门,不论男女老幼无一人得以幸免。

其实,霍氏覆灭,根在霍光。霍光之罪过在于他长期专擅大权。正如司马光所言:“人臣执之,久而不归,鲜不及矣。”本是人臣,却长期占有而不归还不该占有的权力,这样的人很少能逃脱灭亡的命运。老子早就说过:“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祸是造成福的前提,而福又含有祸的因素。“人臣执之,久而不归,鲜不及矣”,正说明了这一点。威福、权势、金钱、名利,人人趋之若鹜。殊不知,该得的则得,不该得的则不得;一时可得的,就不能长久占有。否则,就会失得更多、失得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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