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鉴系列笔记一:读政工·情感篇1—4
(2014-09-29 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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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篇引言
1.水平与鉴明
原文: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鉴至明而丑者忘怒;水鉴之所以能穷物而无怨者,以其无私也。
译文:水最平时,倾斜的物体会取其为准,镜至明时,丑陋的人会忘记发怒;水平、镜明所以能使万物原形毕现,而不招致怨恨的原因,是由于它们无私。
叙事:据记载,长水人校尉廖立跟随诸葛亮多年,自以为才气名声都可以作诸葛亮副手。廖立因职位调动频繁,常常抱怨诽谤,怏怏不已。为此,诸葛亮不但没有启用廖立,反而将他罢官为民。诸葛亮病逝时,廖立不仅不怨恨,反而觉得做得对,因而流泪痛哭。由此引出上面那段评述。
品读随笔:公正无情却有情
水与鉴有“平”与“明”的客观特征。在水鉴面前,斜者想掩斜、丑者想遮丑,都无济于事,其原形只会暴露无遗。由此说来,水鉴之情可概称为:公正无私。
公正待人,对于领导者来说,尤为重要。领导者每天处理的事务很多,如果待人不能一碗水端平,很难做好工作。本来是简单的事,却变得复杂起来;本来是可以解决的问题,却加大了难度;本来是小矛盾,却变得激化起来。因此,待人处事一定要讲个公正。
公正待人是不讲情面的。其特点是,一是一,二是二。对他人有长说长,有短讲短,不因为感情不深,而抹杀他人之长;也不因为感情很好,而掩饰他人之短。诸葛亮罢廖立不手软,正是这种“无情”的表现。
公正待人又是有情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公正待人者亦应如此。不仅如此,而且这种情,更加真诚,更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水至平”,其情集中地体现在“平”上,这种情不是私情;“鉴至明”,其爱集中地体现在“明”上,这种爱不是假爱。廖立被罢而不恨,恐怕是这种“有情”的反映。有道是:公正无情却有情。
2.损志与益过
原文: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
译文:贤能的子孙,如果家财太多,就会损害他们的志气,愚蠢的子孙,如果家财太多,就会增添他们的过失。
叙事:公元前63年,汉宣帝的太子太傅疏广,“功遂身退”后,“族党乡人”劝他为后辈多聚些家产。疏广则认为,有点家产可供后辈勤力耕作足够了,如果再添家业,就会贻祸于他们。于是说了上面那段话。
品读随笔:多财有情却无情
《左传·昭公十年》中说:“蕴利生孽”。物质享受过于丰厚,对子女的成长并无多少帮助,反而会“损其志”、“益其过”,贻祸于子孙。历史上疏广很懂得这个道理,人称“家居教授”。
作父母的在许可的条件下,给子女一些物质照顾,无可厚非。但且莫过分,如果一味溺爱,超出一般,就会走向反面,容易使他们玩物丧志。许多事实证明,“蕴利”会“生孽”的。过于优厚、特殊的物质享受,不是真正爱护子女,反而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在对待子女的物质照顾上,包括家财积累在内,应处置得宜,持之有度。
由此看来,多财有情却无情。
3.恶垢与患蠹
原文:恶衣之垢而焚之,患木之蠹而伐之,其害岂不益多哉!
译文:厌恶衣服上的污垢,就把衣服烧掉,怨恨树木上的蛀虫,就将树木砍掉,那岂不是损失更大嘛!
叙事:公元903年唐昭宗政权腐朽没落,一些邪恶现象随之泛滥。有人痛恨这种邪恶现象,乱捕乱杀,使无辜者深受其害。司马光针对这种过激愤恨现象,说了上面一段话。
品读随笔:恨极是情却非情
憎恨,在激愤的情况下,往往容易过及,产生不良后果。只因为厌恶衣服上的污垢,就把这件衣服烧掉下;只因为怨恨树木中的蛀虫,就将这棵树砍去。这种焚衣伐树的不当行为,就是憎恨过及的典型反映。如果带着这种焚伐式的情感去处事,那么,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怨恨某人,凡与某人相关的都怨恨;仇恨某事,凡与某事相联的都仇恨;讨厌某物,凡与某物相通的都讨厌。“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 、“宁可否定一切,不可肯定一事”、“宁可丢掉一片,不可得到一点”,凡此种种,从情感上说,是一种偏激情绪作祟。
人有爱,也有恨。爱是情,恨亦是情。但同任何事物一样,不论是爱还是恨,都要适度。如果超过了这个度,就会向反面转化,造成似情非情的局面,恨不能达到恨的目的,爱不能到达爱的彼岸。
4.旧恩与新怨
原文:布母弟丁公,亦为项羽将,逐窘帝彭城西。短兵接,帝急,顾谓丁公曰:“两贤岂相厄哉?”丁公引兵而还。及项王灭,丁公谒见。帝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也。”遂斩之,曰:“使后为人臣无效丁公也!”
译文:季布的异父同母弟丁公,也是项羽手下的一员将领,曾经在彭城西面把刘邦追得走投无路,束手无策。当双方短兵相接,刘邦感觉到事态危急时,便回头对丁公说:“两个好汉难道要彼此为难困斗吗!”丁公于是领兵撤退了。等到项羽灭亡,丁公便来晋见高帝。高帝把丁公拉到军营中示众,说:“丁公身为项王的臣下却不忠诚,这是使项王失掉天下的人啊!”就把他杀了,并说:“让后代做人臣子的人不要效法丁公!”
品读随笔:断恩非情却是情
丁公遭斩,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统治者玩弄的政治手段,丁公只不过是这种政治手段的牺牲品。司马光就此有一段评论:“汉高祖刘邦从丰邑、沛县起兵以来,网罗天下豪杰,招纳各方叛逆,也已经是相当多了。等到登上帝位,唯独丁公因为不忠而被杀掉,这是为什么?是由于夺天下与守基业的形势不同。”
丁公是有恩于刘邦的。如果当初丁公在彭城西忠于项王,不徇私情,刘邦必定是在劫难逃,早成刀下之鬼。由于丁公不忠项王,放跑了刘邦,结果改变了可能由项羽主宰天下的格局。虽然把“项王失天下”的罪名统统往丁公身上推,似乎有失公正,但放跑刘邦,留下后患,丁公的确难逃其罪。
刘邦当了皇帝后,不仅不计旧恩,反而心生新怨。他的这种变化,看似非情实则是情。当群雄并起、争相取胜的时候,百姓没有固定的君主,谁来投奔就接受谁,本来就该如此。等到统一全国、四海之内都是自己的臣民时,如果不明确地用礼义来布告天下,就会使做臣子的个个心怀二心去谋私利,那么国家还能长治久安吗?因此汉高祖按照大义果断处决丁公,让天下人知道做臣子的如果不忠是无处能够容身的;而那些不顾大局抱着私心给人恩惠的人,即使是救过自己命的,仍按君臣大义要求不给宽待处理。杀一个丁公让千万人戒惧,考虑事情难道不是既深刻又远广吗!这就是刘邦的政治观、治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