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黄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咸,赤色宜苦,白色宜辛。
养生疗病,各候五味之外色,以其味益之也。
平按:《甲乙经》“黄、青、黑、赤、白”下,均无“色”字。
凡此五者,各有所宜。所言五宜者:脾病者,宜食粳米饭、牛肉、枣、葵;
脾病食甘,《素问》甘味补,苦味为泻。
平按:“所言五宜者”,《灵枢》作“五宜所言五色者”。
心病者,宜食麦、羊肉、杏、薤;
心病食苦,《素问》咸味补,甘味为泻。
肾病者,宜食大豆黄卷、猪肉、栗、藿;
肾病食咸,《素问》咸味泻,苦味为补也。黄卷,以大豆为之。
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
肝病食酸,《素问》酸味泻,辛味为补。
肺病者,宜食黄黍、鸡肉、桃、葱。
肺病食辛,《素问》辛味泻,酸味为补。
平按:《甲乙经》“黍”上无“黄”字。
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
五味所克之脏有病,宜禁其能克之味。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饭、牛肉、枣,皆甘;
肝者,木也。甘者,土也。宜食甘者,木克于土,以所克资肝也。
平按:《素问》无“饭”字。“枣”下《灵枢》《素问》均有“葵”字。
心色赤,宜食酸,犬肉、李,皆酸;
心者,火也。酸者,木也。木生心也,以母资子也。
平按:“食酸”下,《素问》有“小豆”二字。新校正云:“《太素》小豆作麻。”应依新校正补入。“犬肉”下,《灵枢》有“麻”字。“李”下《素问》、《灵枢》均有“韭”字。
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皆咸;
脾者,土也。咸者,水也。土克于水,水味咸也,故食咸以资于脾也。
平按:“栗”下,《素问》、《灵枢》均有“藿”字。《素问》此段在“肺色白”段之下。
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皆苦;
肺者,金也。苦者,火也。火克于金也,以能克为资也。
平按:“杏”下《素问》、《灵枢》均有“薤”字。
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皆辛。
肾者,水也。辛者,金也。金生于水,以母资子。
平按:“桃”下《素问》、《灵枢》均有“葱”字。
辛散,
肝酸性收,欲得散者,食辛以散之。
酸收,
肺辛性散,欲得收者,食酸以收之。
甘缓,
脾甘性缓,欲得缓者,食甘以缓之。
苦坚,
心苦性坚,欲得坚者,食苦以坚之。
咸濡。
肾咸性濡,欲得濡者,食咸以濡也。
平按:“濡”《素问》作“耎”,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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