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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字狱之戴名世南山集案之一---读《清朝野史大观》札记61

(2014-10-29 05:30:59)
标签:

方孝标

南山集

戴名世

副主考

举人

分类: 历史遗迹

    此案要先从方孝标说起。方的祖父是明太仆寺少卿,父是清詹事府少詹事。方在顺治丙戍年中举人,己丑年中进士,历任侍读学士、会试同考官、经筵讲官。

    顺治十四年江南乡试,方的五弟中举。当时的主考官是方犹,副主考是钱开宗。考完试,有御史参奏主考舞弊,包括方孝标五弟与方犹连宗。一时舆论大哗。顺治大怒,下令将主考、副主考、同考等官员,以及中试的举人一并送京城查办。方的父亲上奏与方犹从来没有同宗过,不在回避之例。

    第二年顺治亲自复试这些举人,批准了七十五人,罚停止参加后续考试二十四人,文理不通革去功名十四人。接着顺治亲自决定方犹、钱开宗死刑立即斩首,其他同考官都是绞刑,方的五弟等八人各打四十大板,抄没家产,父母兄弟妻子等一律流放宁古塔。

    过了两年,顺治每看到方的文章和讲义,都说方是人才,并准许方上书辩解冤情。于是方和父亲、儿子共祖孙三代被释放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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