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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字狱之庄廷鑨案---读《清朝野史大观》札记60

(2014-10-28 05:34:17)
标签:

庄廷鑨

朱昌祚

被杀

起复

差役

分类: 历史遗迹

    浙江湖州明相国朱某曾作《明史》,并且刊印流传。明亡清兴,朱家家道中落,以一千两银子把书稿卖给同乡盲人庄廷鑨。庄以“左丘失明著国语”之说,遂增补崇祯一朝历史,署自己的名字再次刊印。书中多诋毁大清之语。

    同在湖州的归安县令吴某,因故被罢官,想凭借告发庄廷鑨来邀功起复。吴先向将军松魁举报,松移交给巡抚朱昌祚,朱让督学胡尚衡查办,庄廷鑨用重金行贿而免罪,并且把书中诋毁的文字稍加修改继续刊行。

    吴某看到举报不成,就买到最初的版本举报到北京。朝廷派刑部侍郎到浙江查办。这时庄廷鑨已经死了,被挖出尸首羞辱示众。庄的弟弟廷钺被杀头。

    原礼部侍郎李令皙曾经给书作序,也被杀,并且株连四个儿子。李的小儿子才十六岁,审案的官员让他少说一岁,以便免死充军。小儿子说,我看到父兄都死了,自己也不能活着,坚决不改口供而死。

    书的序言所说朱氏本来指的是明相国朱某,而吴某一直与南浔富人朱佑明不和,就嫁祸于朱佑明。结果朱和五个儿子都被杀。

    松魁和幕僚程某被押送北京问罪。最后松被罢官,程被斩首于菜市口。朱昌祚和吴尚衡把受贿的事推给湖州所辖两县的学官。两个学官都被绞死。浒墅关某主事曾派差役去苏州购买这本书。结果主事、差役、书贩子都被杀。

    凡是参与编校这本书和列名书中的文人、官员都被杀。全案被杀头的有七十多人

    吴某因此被起复,并且得到了朱佑明被查抄的财产,最后官至右佥都御史(正四品,与道台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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