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农历五月廿二,星期六。
韩老师“解方程”(家父回忆之八):
在高中数学课的教学中,韩老师不再严格按照教材逐段、逐节地讲授,而是重点讲授学生在初中阶段还没有认识清楚,或者那时还不需要更深刻理解的内容。
如,方程的概念,初中时只要求理解为“含有未知数,必有确定解的等式”,虽然也会遇到无解或有无限解的情况,但是不予关注。对于增根问题,也只要求学生理解为分式方程可能出现增根即可。
韩老师在高中阶段对于课本中的“一元一次方程的解法及应用”不再讲授,让学生自己复习,重点讲授“方程和解方程”:
首先重复上述初中阶段对方程概念的理解,使学生回忆并肯定。
后提出例题:2X+3=2X-1 2(X+3)²=2X²+12X+18
经计算,学生得到第一个无解,第二个有无限解。然后让学生考虑这两个等式是不是方程。学生必然明白,用初中的定义已经解释不了。于是,老师总结出方程的确切定义是“含有未知数的等式”,不管是否有确定的解。
据此,又提出例题:3X-4=X+6 ①以及解题步骤:
解:3X-X=6+4
②
2X=10 ③
X=5
④
韩老师这时分析出,按照方程的确切概念,解方程不是求出方程的确定解,而是回答“是否有满足X的确定解”。那么解方程的步骤应该是:假定方程有确定解,再根据方程的同解性分步求解,如例题的①至④。但是解方程还需要确证,因此必须把④代入①,看是否满足。这已经不只是“验算”的意义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