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育界普遍违背逻辑之现象示例
(2020-06-07 22: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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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语文课堂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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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维策
“‘语文的规律’主要指向语言的功能即培养学生的言语交际能力的。”(李海林《语言专门化:语文教育的一个岔路口》,《语文教学通讯,初中版》,2004-4.)
这不怪专家,是叶圣陶生造一个”语文“,是”语文“把专家们逼得发疯。也应该怪专家,他们都在分析叶圣陶这个”语文“是什么意思,而不考察”语文“是否合乎逻辑,是否合乎认识规律。对于一个违背逻辑、违背认识规律的词,按照它的思路思考下去,做这种思考的人最后必然地也要违背逻辑、违背认识规律。
1. 王尚文《语文教学要走在“语文”的路上》,《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04年第10期。“语文的本体就是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本”是事物的根据、始基,“体”是物质的存在和精神的存在的形式,与“体”对应的概念是“用”,即“功用”、“作用”,“用”以“体”为根基,为“体”服务。“本体”是作为根本的体的意思,有“‘最高’、‘最根本’、‘最普遍’、‘最重要’等含义”(参见谢维营等《本体论批判》,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页。)。本体在本质论中叫实体。“本体论”最初由日本学者从英语翻译过来,后来,日本学者用“存在论”取代了“本体论”。
某一本体,首先是这一本体所指的认识对象,其次是对这一认识对象的本质及对象的形式的认识,形成一个概念,用反映这个概念的名词表达出来,那么,这一认识对象的本体不在别处,就在概念中。“语文”它应该是一个独立的认识对象,它应该具有本质的规定性,具有内涵,但是,它没有。所以,只有说它是其他什么东西。然而,语言是独立的、具有本体性的概念,是不同于“语文”的另外一个认识对象。从“语文”与语言的差别性看,二者不能相混,老张就是老张,老李就是老李;从老张与老李的同一性看,他们是人,“语文”与语言的同一性只有在一个更高的概念中,显然,我们无法找到这样的一个概念。说“语文的本体就是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就等于说“老张这个人就是老李在说话”,“语文”与语言是二个概念,不能混同。问题的症结不在人们的认识能力,而在于“语文”本身的不合逻辑,按照一个不合逻辑的词去思考问题它的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不合逻辑。
“理解和运用”是一种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核心是语言,就是说,是语言的实践活动,脱离了语言,这种活动没有实际意义。“理解和运用”是对某一对象的理解和运用,“理解和运用”要依靠这个对象才可以发生,不能离开这个对象而进行。所以,“理解和运用”不能是本体,只能是实体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