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专著《16位教育家的智慧档案》笔记4
(2022-12-27 14: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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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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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改革试点项目为支撑。近年来,成都以创新基因和改革动力引领教育事业发展,先后获批全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全国首批“双减”试点城市等18个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示范项目,累计承担40余项省级教育改革事项。2014年,成都在全国30个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中,率先研制出评价指标,率先形成评价报告,率先将评价报告应用于地方和学校改进提升之中。2016年,全国中小学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工作交流会在成都召开。系列试点示范改革项目,特别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用可量化、可比较的数据呈现各区(市)县学生在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方面的真实状况,为探索推进区(市)县“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以专业人才技术为引领。构建“行政+督导+教研+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的推进机制。市教育局成立评价改革领导小组,教育督导部门牵头统筹实施各类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工作,市教科院设立评估监测研究所积极开展评价监测的研究、诊断和分析,组建由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教育学会、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市教科院等领导和专家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市教育局与中国教育学会签署《成都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完善“专业引领,第三方评价”的战略合作机制,为“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提供了坚实的智力保障。
三是以评价结果应用为重点。成都市分别从2008年、2012年和2014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三化”)监测评价,每年将以图文等形式客观反映市县两级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教育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水平,形成监测评价报告,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每年在全市范围通报,将分报告反馈至区(市)县党委政府,督促其整改提升。同时,评价结果还作为每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参考,其中“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达成度”连续多年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市)县党委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指标,成为区(市)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案头书”和“决策指南”。如大邑县等区(市)县党委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对评价报告进行专题研究和对标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
主要举措:
一是变对学校评价为对区(市)县评价,调整质量评价“指挥棒”。成都市抓住教育质量评价这个“牛鼻子”,以中央政策文件为依据,以重大课题《落实“不唯分数”: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与对策研究》研究成果为基础,探索调整评价“指挥棒”,将评价重点转向区(市)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2020年6月,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区(市)县“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框架,引导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改进质量管理方式和路径,健全对学校、学生的评价标准,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倾向,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是变单项评价为综合评价,校准质量评价“标准尺”。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和可操作性是实施精准评价的重要基础。成都市紧扣“五育并举”,从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赋予相同权重,科学设定33项核心要素构建指标体系。其中德育方面突出教师师德和学生品德,将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机制及成效、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理想信念、人格品质、规则意识、行为习惯等作为评价要素;智育方面突出各学段特征(学前教育保教水平、义务教育学业质量、高中阶段升学情况)和学生课业负担等要素;体育方面主要考量体育硬件设施、师资、课程以及学生体育锻炼时间、体育技能、体质健康等;美育方面主要突出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器材配备情况、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生审美能力及艺术技能等内容;劳动教育方面除了师资、课程、场所外,更加突出学生参加学校、家庭、社会劳动和服务等情况。成都市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联合开发评价工具,检验工具信度、效度,抽样监测3万个学生样本和1500个校长教师样本;同时参考教育事业报表数据以及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报告、中小学生学业测评结果、学校体育艺术年度工作报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报告和实地核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让各项评价指标可量化、可分析,确保评价结果测得准、信得过,提高评价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是变评价结果“束之高阁”为“行动指南”,用好质量评价“助推器”。为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激励、改进功能,成都市将“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作为检验地方教育“投入-产出”的“试金石”,作为督促指导各区(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聚焦内涵建设,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根据评价结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发挥督政督学作用,每年对“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优秀及进步显著的区(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对教育质量连年相对靠后和整改不力的区(市)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同时评价结果还将作为各区(市)县教师职称评选名额分配、教育综合奖补经费安排及其它评先评优、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督促指导区(市)县制定重大教育决策部署,促进“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