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学习心得之补四十三(总三一三)关于“不争”及其他(上)

2024-12-08 14:15:25

1】“不争”这个概念是老子的重要思想之一,也是老子时常告诫统治者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道德经》中,“不争”这两个字在六篇文章中出现过七次,分别是第三章一次、第八章两次、第二十二章一次、第六十八章一次、第七十三章一次、第八十一章一次。下面分别学习一下。【2】(1)第三章中讲到:“不尚贤,使民不争”。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不要对那些有本事的贤能之人过度的推崇和宣扬,也不要把这些人树立成榜样,那人们就不会一门心思的受到这些人的鼓舞而向这些人靠齐并去抢着争名位排座次了。这里“不争”的意思是告诫统治者不要老是在民间树立什么榜样让人们去学习去争当模范。老子的本意就是不鼓励“争”。2)在第八章中两次提到了“不争”这个概念。第一次是“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句话的意思是,最高境界最完美的“善”其特点就像水一样,能恩泽万物但不与万物相争。第二次是“夫唯不争,故无尤”。这句话是说,那些不与人相争的人,通常也就不会出现什么过错和过失,别人对他也就没什么可抱怨的。第八章中讲的这两个“不争”,前者指的是水在自然界中的“不争”,后者指的是人在人类社会中的“不争”。3)在第二十二章中,老子讲到“圣人”时明确指出,“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意思是,正因为圣人们从来不与别人相争,所以,没有任何人能争得赢他。4)在第六十八章中讲到,善于出谋划策和足智多谋的人,一般是不主张动用武力的。善于带兵打仗英勇作战的将军,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动怒的。善于打胜仗的将帅,通常不和敌人进行正面交战。善于用人的人,一向是态度友好谦下和气的。老子非常赞赏这类人的做法。老子认为这类“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的人具有着一种与人“不争”的高贵品德。老子的原话是:“是谓不争之德”。5在第七十三章老子非常明确的指出了“天之道“的法则之一便是“不争”。原文是:“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这一段话的意思是:天道的法则是:不去争斗但往往会赢得胜利;不用说话但往往能得到回应;用不着召唤就会有人自动跟随;坦然处之就会跟谋划好了似的顺理成章。(6)在《道德经》最后一章的第八十一章老子直接阐明了“圣人之道”的核心便是“不争”,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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