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学习心得之补四十二(总三一二)关于“天之道”“圣人之道”“人之道”(下)

2024-12-07 16:46:26

5】关于“人之道”。“人之道”在《道德经》中只在第七十七章出现过一次,原文是:“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这一段话的意思是,人之道的运行法则是,把本来就不足的再去减少一些而用减下来的这些去填充给本来就有余的那部分。换句话说就是,把从穷人手里面挤出来的那一部分拿出来奉送给富人。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人”就是普通人,这类人最大的特点是“不懂道”“不知道什么是道”。所以这些不懂道的人只为自己想,凡事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判断行事。这样,他们的所作所为往往不是顺应自然而是逆势而为,这就出现了他们“杀贫济富”的行为。这也就是老子对“人之道”的概括和最不好的印象。【6】在老子笔下,“天之道”“圣人之道”“人之道”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道”。在第八十一章中非常清楚的讲到:“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在七十七章中也非常清楚的指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这两句话便是《道德经》对“天之道”“圣人之道”“人之道”的最简短的概括,即:“天之道”的运行法则,一是对万物只给利好而不去损害它们;二是取长补短拾遗补缺。“圣人之道”处世原则是:只做该做的事情而不与民争利。“人之道”的办事思路是:取短补长、杀贫济富。老子认为,(1)“天”最接近于自然也最接近于道,所以,老子给与“天之道”以最高的评价,即利而不害。(2)“圣人”最懂得道也最具有权威性,所以,老子给与“圣人之道”以客观的评价,即“为而不争”。(3)“普通人”最不懂道最有自己的想法,所以,老子最看不起的就是不懂道的普通人,所以,老子给与“人之道”以贬义的评价,即“损不足以奉有余”。7】总之,老子把“道”分成了天之道、圣人之道、人之道。其中,天之道最接近于“天道”;圣人之道更能体现天道的意志;人之道离自然之道最远,所以也最不受老子待见。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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