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学习心得之补三十二(总三零二)关于“神”(中)

2024-12-04 14:12:42

3)《道德经》在第三十九章中第三次提到了“神”。原文是:“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这一章从天、地、神、谷、万物、侯王六个方面举例说明了“得道”以后和“失道”以后的结果。这其中就包括了“神”。第一,“天得道”后就会清明;“失道”后就会破裂;第二,“地得道”后就会安宁;“失道”后就会塌废。第三,“神得道”后就会有灵性;“失道”后就不再显灵。第四,“河谷得道”后就会盈满;“失道”后就会枯竭。第五,“万物得道”后就会正常生长,“失道”后就会灭绝。第六,“侯王得道”后就会一统天下,“失道”后就会国破人亡。这里主要说明的是“道”的作用。很显然,“神”和“道”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概念。神由道所决定,只有神得到了道,其才会“显灵”,否则,就会“失灵”。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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