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学习心得之二五六《道德经·第八十一章》(3)
2024-11-09 16:02:13
【5】关于最后一段“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段话里两个词分开来看一下。第一,关于“天之道”。这个提法在《道德经》中的四篇文章中出现过五次,分别是第九章一次、第七十三章一次、第七十八章两次、和本章一次。在《道德经》中所说的“天之道”的直接意思指的是天地自然的运行规律或运行法则。相应的,“人之道”指的是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律或运行法则。老子在第七十八章中非常鲜明的指出,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和天地自然的运行法则是完全不一样的。“人之道”是“用不足去补有余”,即“取短补长”;而“天之道”则是“用有余去补不足”,即“取长补短”。在本章,老子又提出了天之道的特征是“利而不害”,意思是天地自然的运行规则或运行法则是:对万物只有利好而不会去损害它们,这其实就是“取长补短”的具体体现。老子在这里所说的圣人的处世之道是,只会帮助别人而不会与人相争。这个论断和对“人之道”的评价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也说明,在老子眼中,“圣人”和“普通人”是有天壤之别的。老子所说的“圣人”是对“道”有所领悟的悟道之人,而普通人则并不了解什么是“道”。第二,关于“不争”。这个提法是老子时常告诫统治者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道德经》中,“不争”这两个字在六篇文章中出现过七次,分别是第三章一次、第八章两次、第二十二章一次、第六十八章一次、第七十三章一次、本章一次。这其中,关于“不争”的论述最具震撼力的有几处,一处是第八章论述“水”时所说的“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另一处是第二十二章讲圣人的时候所说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其实,最直截了当道出“不争”的是在第六十七章,即“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这里的“不敢为天下”便是“不争”的核心。所以,作为《道德经》最后章节的本章,老子再一次明确提出了,作为圣人,最应该做的就是只做应该做的事情而不应该去与民争名争利。总之,这段话讲了两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一个是“天之道”,一个是“圣人之道”。【6】对本章的总结。本章还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了“信和美、善和辩、知和博”三者中两两对应的关系。老子非常绝对的认为,这三组概念中的两个元素是不可调和的,非此即彼、此消彼长。很明显的是,老子倾向于美、善、知,而厌恶不诚实、喜辩论、好自夸。第二部分讲了圣人应该的所作所为。第三部分作为《道德经》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以“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为结束语结束了整篇《德经》。这句话最简单的意思就是:天道的规律是利万物而不会给万物带来灾难;圣人的处世原则是只做该做的事情而不与民争利。【7】《道德经》第八十一章的经典金句是:“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2024.11.9
《道德经》学习心得之二五六《道德经·第八十一章》(3)
【5】关于最后一段“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段话里两个词分开来看一下。第一,关于“天之道”。这个提法在《道德经》中的四篇文章中出现过五次,分别是第九章一次、第七十三章一次、第七十八章两次、和本章一次。在《道德经》中所说的“天之道”的直接意思指的是天地自然的运行规律或运行法则。相应的,“人之道”指的是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律或运行法则。老子在第七十八章中非常鲜明的指出,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和天地自然的运行法则是完全不一样的。“人之道”是“用不足去补有余”,即“取短补长”;而“天之道”则是“用有余去补不足”,即“取长补短”。在本章,老子又提出了天之道的特征是“利而不害”,意思是天地自然的运行规则或运行法则是:对万物只有利好而不会去损害它们,这其实就是“取长补短”的具体体现。老子在这里所说的圣人的处世之道是,只会帮助别人而不会与人相争。这个论断和对“人之道”的评价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也说明,在老子眼中,“圣人”和“普通人”是有天壤之别的。老子所说的“圣人”是对“道”有所领悟的悟道之人,而普通人则并不了解什么是“道”。第二,关于“不争”。这个提法是老子时常告诫统治者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道德经》中,“不争”这两个字在六篇文章中出现过七次,分别是第三章一次、第八章两次、第二十二章一次、第六十八章一次、第七十三章一次、本章一次。这其中,关于“不争”的论述最具震撼力的有几处,一处是第八章论述“水”时所说的“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另一处是第二十二章讲圣人的时候所说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其实,最直截了当道出“不争”的是在第六十七章,即“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这里的“不敢为天下”便是“不争”的核心。所以,作为《道德经》最后章节的本章,老子再一次明确提出了,作为圣人,最应该做的就是只做应该做的事情而不应该去与民争名争利。总之,这段话讲了两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一个是“天之道”,一个是“圣人之道”。【6】对本章的总结。本章还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了“信和美、善和辩、知和博”三者中两两对应的关系。老子非常绝对的认为,这三组概念中的两个元素是不可调和的,非此即彼、此消彼长。很明显的是,老子倾向于美、善、知,而厌恶不诚实、喜辩论、好自夸。第二部分讲了圣人应该的所作所为。第三部分作为《道德经》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以“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为结束语结束了整篇《德经》。这句话最简单的意思就是:天道的规律是利万物而不会给万物带来灾难;圣人的处世原则是只做该做的事情而不与民争利。【7】《道德经》第八十一章的经典金句是:“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20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