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儒家思想改革新探(论语之重新解释)
(2022-01-17 08: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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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
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对犯罪的态度。阳肤,曾子的弟子。士师,典狱官,负责刑事审判的法官。上,居于上位的人。道,道义,正义与法律。散,分散,散乱。哀,悲哀。矜,可怜,怜悯。
曾子的意思有两层:
一是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这一句说的是犯罪原因。上层的统治者治理国家出了问题,失去了道义的指导,不从正头上来。政治上黑暗,让老百姓倍受欺凌,没有公平正义;经济上凋敝,让老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文化上混乱,让老百姓是非颠倒,荣辱不分。老百姓在这样的统治下,心散了,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为了生存,他们能偷就偷,能抢就抢。虽然也害怕法律的惩治,但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长此以往,整个社会没有了秩序,失去了章法,盗贼横行,民不聊生。
二是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这一句说的是对犯罪应持的态度。作为一个典狱官,在审讯犯罪分子的时候,如果得到了他实施犯罪的实情,知道他是为了生存而被迫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应当为他的遭遇感到悲哀,就应当怜悯他这个人,不要为案件的侦破而沾沾自喜。这不是你的功绩,而是社会的悲哀。你应当为社会感到担忧。
应该如何看待曾子的见解?
一是曾子对犯罪原因的认识是很有深度的。现代犯罪学理论认为,犯罪原因有多种,有犯罪人自身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有环境的原因等等。曾子说的这个原因,是社会原因的一种。二千多年前,曾子就能看到这一犯罪原因,殊为不易。当时的社会混乱,盗贼遍地,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家的治理出了问题。曾子的话是在提醒统治者,别光看着犯罪而着急,应该从自身找找原因。
二是曾子的话颠覆了人们对犯罪分子的认识。一般情况下,人们都认为,犯罪分子一定是坏人,甚至是恶人。对犯罪分子应当严惩不贷。不仅不能同情他们,还要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曾子的话,却让人们警醒,却让人们看到不一样的犯罪分子。在政治黑暗情况下,大部分的犯罪分子本身不是坏人,更不是恶人。他们只是为了生存,只是为了吃饱穿暖,不得已而去犯罪的。谁到了那一步,谁都有可能去犯罪。无论你怎样惩治,犯罪分子就像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前赴后继,绵延不断。
三是曾子的话为治理犯罪提供了方案。对于为了生存而被迫走上犯罪道路的,要有怜悯之心。惩治时,应当从宽。当然,如果你审讯时,知道犯罪分子确实是个坏人,确实罪大恶极,你就应当依法严惩,不要怜悯他,不要同情他。应当如何治理犯罪呢?笔者借用德国刑法学者李斯特的一句名言: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也就是说,治理犯罪,要从治理国家入手。要政治清明,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发展经济,让老百姓吃饱穿暖;要整顿文化,让老百姓明是非知荣辱。如此一来,犯罪人自然会减少。
曾子所说的情况是社会不正常状态下的现象,犯罪的人超多。当一个社会治理的好了,进入了正常状态,犯罪的人数会有一个明显的下降。但是,下降到一定程度,就趋于稳定,不再下降,更不会降至没有。因为,一个社会总有一小部分坏人,一个社会也总有老问题和新问题,不可能一个坏人都没有,不可能什么问题都没有。犯罪保持在一定水平也是正常的。这是曾子所没有看到的。
【笔者译】孟氏要阳肤做负责刑事审判的法官,阳肤向曾子请教。曾子说:“上面的人不按照道义去治理国家,老百姓的心早就散了乱了。如果你审案时了解到犯罪分子的实情,知道他们是被迫走上犯罪道路的,你应该为他的遭遇感到悲哀,应当怜悯他这个人,不要为案件的侦破而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