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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改革新探》论语之重新解释居丧悲哀过度 |
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
19.14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不要过度悲哀。丧,丧事。致,达到。哀,悲哀。止,停止。有两层意思:
一是,居丧时,应当表现出悲哀。悲哀是感情的自然流露,不是装出来的,不是表演给他人看的。居丧时,应该把悲哀的情感流露出来。如果你与死者没有感情,你也要装装样子,表示一番哀伤。这时的哀,就成了表演了。假哀是人们所谴责的,但是,又是不可避免的。你可以要求人们遵守服丧的各种规定,却没法要求人们发自内心地哀悼死者,没法要求人们产生真正的哀的情感。即使是装出来的,也比不哀伤要好。这是对死者的尊重。
二是,居丧时,悲哀是应该的,但是,悲哀不应也不必过度。本章的意思就在于此。《后汉书·韦彪传》记载:韦彪字孟达,扶风平陵人也。彪孝行纯至,父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服竟,羸瘠骨立异形,医疗数年乃起。好学洽闻,雅称儒宗。即使你与死者感情很深,你也不要像韦彪一样,因哀痛而致身体受损,整个人变形。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死者去世,是无可挽回的事实。无论如何悲痛,死者也回不来了。这时,自己要能想开,要节制自己的哀伤,要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要没完没了,更不要追随死者而去。要知道,每个人都是人生的过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你把自己的人生过好,你完成你的人生任务,就是对死者最诚挚的纪念。虽然一想起死者,还会泪落如雨,但理性一定要控制好感情。
【笔者译】子游说:“居丧时,内心达到悲哀就可以了,不要过度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