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5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儒家思想改革新探》(论语之重新解释)
(2021-07-23 07: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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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
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要小心提防患得患失的人。鄙夫,指人格上遭人鄙视的一种人。按孔子的意思,这种人患得又患失。他患得到什么?他患失去什么?杨伯峻认为,他患的是职位,是官职,理由就是本章的前一句,人可与他共同服事君上,既然要干这差事,当然要有职位。笔者认为,患得患失所患的不仅指职位,如果指的是职位,范围就太窄了。应该指的是名与利,职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患名与利的得失,是一种性格。与这种性格的人共同服事君上,要非常小心提防。因为他为了得到什么或者为了防止失去什么,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孔子意在告诫人们,不要把名与利看得太重,不要把官职看得太重。要培养拿得起放得下的性格,“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得与失,不是不可以患,但要注意程度,不要患得太深。如果想得到什么东西,可以努力去争取。当你尽了努力,还是得不到,就不要过于执著,该放弃的要放弃。如果已经拥有了名与利,可以防止它失去,但要运用正当手段。假如你运用了正当手段,仍然不能阻止它的失去,就说明,这个东西本就不属于你,失去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孔子还有一层意思,就是不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能为了防止失去名或利,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什么卑鄙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什么龌龊的手段都用得出来。人在做事的时候,如果采取必要手段,一定要有原则,一定要有底线。突破原则、突破底线的事情不能做。
假如遇到患得患失的人,你要小心了;假如你与患得患失的人共事,你要提防了;假如你与患得患失的人合作,你要提高警惕了。最好,不要与这样的人合作共事。
【笔者译】孔子说:“人格上遭人鄙视的人,能够与他一起共同事奉国君吗?这种人,当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生怕得不到,忧心忡忡;当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又生怕失去,还是忧心忡忡;如果生怕失去已得到的东西,他就会无所不用其极,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