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儒家思想改革新探》(论语之重新解释)
(2020-12-12 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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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
【笔者注】此章与雍也第六篇第27章相同。知识是人类前进的工具,法律和道德是人类前进的方向盘。没有法律和道德的引导,人类前进的历史车轮就会误入歧途;没有知识的承载,人类的前进将无从谈起。就某一个人来说,博览群书、深入研究固然重要,但同时,也要对法律和道德有所了解、有所认识,要用法律和道德来引领学习与研究,防止在知识的海洋中迷失方向,失去良知,违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