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子路无宿诺|《儒家思想改革新探》(论语之重新解释)
(2020-12-09 09:09:38)
标签: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论语之重新解释刑事审判制度构造价值选择 |
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
12.12
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子路无宿诺。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刑事审判的制度构造和价值选择。《现代汉语词典》:狱,官司;罪案。笔者认为,狱,专指刑事案件。折狱,指的是刑事案件的审判。朱熹《论语集注》:片言,半言。折,断也。子路忠信明决,故言出而人信服之,不待其辞之毕也。宿,留也,犹宿怨之宿。急于践言,不留其诺也。朱熹也认为本章说的是刑事案件的审判。同时,朱注说子路审理案件果断,是正面的评价。但是,仔细审视孔子的话,却有另外一层意思。折狱,即审理刑事案件,涉及追究犯罪,动辄人命关天,怎么可以仅凭几句话或一方的片面之辞就定案呢?如果这样判案,不知道天下会有多少冤狱?孔子说这话,是否定的意思,不是肯定的意思。子路此人,具有侠士风格,为人仗义,疾恶如仇,办事干净麻利,但思考问题浅显,做事鲁莽,不问明原委,不分清是非,就直接下结论。放到一般事情上,勉强可以接受;放到刑事案件的审理上,这是明显的缺点。孔子点出这一条,是希望子路有所进步之意。可惜,子路秉性如此,他冷静不了,也细心不了,即使有时能冷静下来,该考虑到的事情还是考虑不到。因为他的头脑就是这样。如果考虑周全了,就不是子路了。
从本章的内容来看,孔子时代的刑事案件审判有如下特点:一是法官独任审判。子路一人就可以对案件直接作出裁决,不需要与其他人商量讨论。这是明显的制度缺陷。当只有一个法官时,其滥用职权是无法避免的。在法庭上,法官可以把法律视作儿戏,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即使法官素质很高,也难以作出公正的判决,除非是非常简单的案件,因为一个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他的自我约束也是有限的。二是缺少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是审理案件的长期经验积累所得,是人们汲取各种教训的结果,甚至可以说,是用鲜血和泪水换来的文化成果。按照程序一步一步走,就会把事实调查清楚,把证据准备充分,既能准确地惩罚犯罪,又能有效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如果缺乏程序或者脱离程序,就会导致事实查不清,证据不充分,很难说能准确惩罚犯罪,往往会让无罪的人蒙受不白之冤。子路凭几句话或一方的片面之辞作出判决,明摆着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认真审理案件。因为,当时的法律缺少诉讼程序的规定,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根本没有保障。这种情况下,出现冤假错案是必然的。三是司法权没有独立于行政权。在我国古代,官员集行政权与司法权于一身,既无法对行政权形成有效制约,也无法实现司法官员的职业化,难以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审理,难以保证司法官员集中精力审理案件。司法权依附于行政权,只能跟着行政权走。司法公正能否实现,完全依靠官员自身。如果出现包青天,就会查清案情,公正裁决。如果碰到子路这样的官员,就自认倒霉。四是缺少职业化法官。法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审理质量。法官的选择关系重大。一个合格的法官,能够很好地适用法律,能够认真地审理案件,充分地实现社会正义。虽然做不到让每一个法官都像包青天那样,但至少可以做到让每一个法官都认真、谨慎地审理案件。如果法官都像子路这样,马马虎虎,粗枝大叶,社会岂不乱套?为了保障法官的选择,需要建立一套成熟的制度,需要法官职业化,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像子路这样的人,是不宜进入法官序列的。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现代刑事审判已经确立了一系列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比较有代表性的制度有:一是建立法官选择任用制度,实现法官职业化;二是建立司法权独立制度,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既分离又制约;三是建立刑事诉讼制度,保障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四是建立法官审理案件合议制,避免重大案件由一个法官定案。
放下子路本人是什么样的人不谈,笔者认为,本章的内容还体现了刑事审判的价值选择。公正与效率是刑事审判的两大价值。是公正优先还是效率优先决定着刑事审判的制度构造。刑事审判的公正价值要求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效率价值强调单位时间内的结案数。子路的审判更多体现了效率,却忽视了最重要的价值——公正。公正是刑事审判的灵魂,离开了公正,刑事审判就变得没有意义。虽然不能因为没有查清案件事实就无限期地拖延案件的审理,但是,查清案件事实的确需要一定的时间。没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做保障,案件事实是查不清的,公正是无法实现的。为了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兼顾,法律对程序都规定了时间限制。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还是查不清案件事实,只能按照疑罪从无处理。很显然,在面临公正与效率两大价值选择时,人们毫无疑义地选择了公正。在此基础上,再考虑效率问题。
本章最后一句是对子路做事的补充说明,为的是对孔子提出的批评打圆场,并非李泽厚先生等说的应作另一章,与这章无直接的联系。子路的风格虽然不适于干判决刑事案件之类的事情,但是也有长处,就是能够及时办理别人托付的事情,从不拖延。
【笔者译】孔子说:“凭着几句话或者一方的片面之辞,就可以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人,应该是子路吧?(子路考虑事情少、不周全,不适于做刑事案件审判,但也有长处,就是做事干净麻利、速战速决。)”子路的确如此,答应别人的事,从不拖延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