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儒家思想改革新探》(论语之重新解释)
(2020-12-08 08: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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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社会秩序的重要性。朱熹《论语集注》:此人道之大经,政事之根本也。是时景公失政,而大夫陈氏厚施于国。景公又多内嬖,而不立太子。其君臣父子之间,皆失其道,故夫子告之以此。景公善孔子之言而不能用,其后果以继嗣不定,启陈氏弑君篡国之祸。按照朱熹的解释,陈氏弑君篡国,是因为齐景公不理政事、没有立太子造成的,孔子指出了齐景公的失误。齐景公也认为孔子说的对,却没有用孔子的话。好像孔子非常英明、未卜先知似的。但是,从孔子的话语中,我们看不出这层意思,朱熹的解释更像是牵强附会,属典型的马后炮。退一步讲,即使朱熹的解释是对的,也只能说明君君父父这两点,即齐景公作为国君和父亲应该做什么,臣臣子子这两点却无法解释。
笔者认为,齐景公问的是治国理政的方略,孔子回答的也是治国理政的方略,说的不是齐景公没有立太子的事情,而是说的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秩序问题。君指天下所有的君,臣指天下所有的臣,父指天下所有的父亲,子指天下所有的儿子。齐景公作为国君和父亲,当然包括在内,但并非专指他。孔子的意思是,治国理政一定要有秩序,国君要做好国君应该做的事情,臣子要做好臣子应该做的事情,父亲要做好父亲应该做的事情,儿子要做好儿子应该做的事情。至于每位社会成员应该做什么,是由国家制度决定的。国家制度确定了国君有哪些权力和权利、责任和义务,臣子有哪些权力和权利、责任和义务,父亲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儿子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每位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做好自己职位应该做的事情,社会秩序就能得到保障,国家就会稳定富强,人民就会安居乐业。相反,如果国君不做好国君应该做的事情,臣子们不做好臣子应该做的事情,父亲不做好父亲应该做的事情,儿子不做好儿子应该做的事情,国家和社会就会秩序混乱、民不聊生。这种情况下,不仅普遍百姓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即使是国君,也可能连饭都没得吃。
从齐景公与孔子的对话中,可以引申出如下道理:
一是公权力与私权利要明确区分。君臣说的是公权力,父子说的是私权利。儒家为什么把这二者混在一起呢?这与儒家的家国理念是相一致的。儒家认为,国家、天下都是君主家的私有财产,无所谓公权力与私权利之分。儒家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是如此。但是,从“天下为公”的角度来说,儒家的理念是站不住脚的,公权力与私权利不宜混同。其实,即使从家国理念出发,儒家的这一说法也存在不合理成份,因为权力与权利的运行规则是不一样的。儒家一直没有区分权力与权利,并不能说明二者没有区别。儒家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放在一起,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修身齐家与治国平天下的道德基础是一致的,即都是“仁”,即爱。于私来说,仁表现为孝,于公来说,仁表现为忠。忠与孝虽然并列,但是,二者是存在明显区别的。一个是建立在血缘亲情基础上,一个是建立在道德理念基础上。儒家把二者混放在一起,无非是想让人们把建立在血缘亲情基础上的爱推广到对君主与国家的爱,但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两种爱差别明显,根本交融不到一起。即使二者兼俱,也只能说明这个人的价值选择,不能说明二者是同样的东西。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放在君主身上是合适的,放在臣子与民众身上是不合适的。虽然用的都是仁,都是爱,但是,却是不同的仁,不同的爱。所以,修身齐家与治国平天下还是要有所区分的。按照“天下为公”的现代理念,公与私是要明确分开的,公权力与私权利更应该经纬分明。如果把权力带回到家里,家庭就会搞成一个小社会,亲情就会逐渐消失,个人权利的空间就会极度压缩;如果把权利带到国家事务中,政事就掺入了太多亲情因素,制度就无法实现令行禁止,公权力的作用就发挥不出来。君与臣,是国家的事;父与子,是家庭的事。国家的事,按照国家的规则处理;家庭的事,按照家庭的规则处理。为了体现现代理念,充分彰显权利,有效规范权力,很有必要区分公权力与私权利。
二是公权力要有边界。齐景公与大臣都是公权力的行使者,手中握有权力。权力有多大,是由国家制度决定的。当国家制度赋予国君和大臣无限权力的时候,就会出现国君凌驾于周天子之上、大臣操控国君的情况。而当时的制度,确是这样规定的,即只要任命某人为主政官员,他就被赋予了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权力。由于一切权力都归他,加上国君与大臣的权力边界不清晰,他自然会凭借手中权力,不断去扩张自己的权力范围,国君的权力就慢慢被蚕食掉了。陈氏弑君篡国,不是齐景公个人原因造成的,主要是制度造成的。齐景公虽然是国君,却没有力量改变已经形成的社会现实,国君的权力被架空了。公权力没有明确的边界,此消彼涨,就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三是公权力要有制约。那时的制度有这样的特点,如果国君有才能,这套制度可以充分发挥他的聪明才智,不会掣肘,让他有本事能够使出来,如春秋五霸。但是,这套制度也有明显的短处:一是如果国君心术不正,昏庸无能,这套制度无法纠正他的失误,无法改变他的不作为,更无法阻止他作恶,如商纣王、周幽王。二是这套制度保证不了产生的国君都是德才兼备的人。遍观那时的历史,虽然也有贤明的君主,但大多数都是平庸无能之辈。当时建立的就是这样的制度,社会因而陷于一治一乱的周期循环,更多时候是乱多于治。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混乱。同样的制度,放在大臣身上也是如此。权力没有制约,就像是脱缰的野马,出现暴君、权臣是必然的。所以,非常有必要对公权力进行制约。制约怎样才能有效?平行制约与上下制约都要有,仅有上下级管理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