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7-06-20 09: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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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
10.12
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礼仪虽多,但有规则,不泛滥。孔子不以利益多少交朋友,不以利益有无论朋友,对朋友付出的是一片真情。与朋友的交往,是情的交融,爱的互动,不求任何回报。朋友死了,家人没有钱办理后事。孔子就把朋友的后事接过来,自己负责丧葬费用。这时候的举动,特别能显示朋友之间的真情。朋友已经死了,不可能回报什么,自己的付出是单向的。孔子毅然承担起朋友的后事。这是对朋友的一种尊重,一种礼貌。礼仪该有的时候,一定要有。
孔子虽然看重礼仪,与人交往以礼为先,但是,行礼是有规则的,不是什么时候都行礼,也不是对什么人都行礼,更不是什么事情都行礼。礼虽多但不滥。该行礼时,一个礼节也不能少;不该行礼时,一个礼节也不能用。礼虽多但不乱。该行这种礼时,要行这种礼;该行那种礼时,要行那种礼。朋友赠送的车马,不可谓不贵重,但不属于行拜礼的范围,不行拜礼。朋友赠送的祭祀用的肉,谈不上贵重,但属于行拜礼的范围,要行拜礼。
前面谈到孔子接受朋友赠送的财物是不是受贿的问题。这里提到的赠送车马之事,应该属于此类。车马非常贵重,不是一般财物。孔子接受过朋友赠送的车马,属于受贿,应该没有问题。孔子及其弟子认为,这是正常的事情,不必避讳。这样一种文化氛围,对后世影响较大。赠送与接受礼物,在文化中是正常的,在法律中是不同的。那时不是犯罪,后来却变成了犯罪。
【笔者译】朋友死了,没有人进行收殓,办理后事。孔子知道了,说:“我来料理后事,丧葬费用由我出。”孔子非常注重礼节,该行礼时一定行礼,但不该行礼时一定不行礼。朋友赠送给自己一套车马,很贵重,孔子按礼仪规定不行拜礼。朋友赠送给自己一些祭祀用的肉,不贵重,孔子按照礼仪规定行了拜礼。
附:【李泽厚译】朋友死了,没有人收殓,便说:“由我来负责丧事。”
朋友送礼物,即使是车马,如果不是祭肉,不行拜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