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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于斯--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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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6-12-08 19:58:38)
标签:

文化

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7.7子曰:“自行束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李泽厚译】孔子说:“凡十五岁以上,我没有不收教的。”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孔子开教学商业化的先河。钱穆《论语新解》指出,束一般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是干脯,十为束,束指十条肉脯。另一种解释是,束指束带饰。古人年十五,可自束带饰以见外傅。汉代郑玄注《论语》的解释就是后一种解释。李泽厚先生采用的是后一种解释,钱穆先生采用的是前一种解释。笔者倾向于前一种解释,原因有二:一是教学商业化是知识由贵族走向普通民众的最佳方式。孔子时代和孔子之前,知识被贵族阶层垄断,只有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能接受教育,普通民众没有机会学习知识。孔子创办私学,开教学商业化的先河。求学者只要交少量的学费,不管是什么身份、地位,与孔子有无血缘关系,都可以来孔子这里接受教育、学习知识。交少量的学费,对于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说,是比较容易做到的。通过这种方式,孔子打破了贵族阶层对知识的垄断,把教育对象由贵族等少数人扩大到普通民众,推动了教育的普及。二是孔子作为以教学为职业的人,需要收取少量费用维持生计、置办教学设施。如果不收费,孔子本人没有多少收入,吃饭问题、书本问题解决不了,教学就继续不下去。

【笔者译】孔子说:“教学是我的事业,也是我的职业。向我求学的人,不管身份、地位如何,与我有无血缘关系,只要交上少量的学费,我都把他们收下,教给他们知识、本领,从来没有拒之门外不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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