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6-11-22 19: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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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
【李泽厚译】孔子说:“颜回呀,内心可以长久不违反仁德,其他的不过一两天、一两月做到一下罢了。”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内心的仁可达到但难以长久的道理。仁是道德完美的总称。如果一个人在方方面面都做到仁,他就在行为上达到了道德的完美境界。如果一个人的内心在方方面面能够以仁为标准,他就在思想上达到了道德的完美境界。二者相比,内心的仁更难以做到。因为,行为上的仁可以是假装出来的,内心的仁是无法假装的。一个人在一两个方面做到仁,不难,但是,方方面面都做到仁,很难。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人做一两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仁是人与人之间基本关系的理想状态,在各种各样的人与人关系中有多种具体表现形式。人与人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我与他人”的关系。理论上,仁是“我”的事情,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目标,“我”要时时、事事、处处以仁为标准要求自己。但是,实际上,仁成为了要求“他人”的标准,成为了“他人”的道德律条,总是想让“他人”在思想与行为上做到仁,总是想让“他人”时时、事事、处处做到仁,总是想让“他人”一辈子做到仁,总是指责“他人”某一方面没做到仁,总是指责“他人”假仁假义,却不用仁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用仁的镜子来照一照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好像仁是“他人”的事情,不是自己的事情,好像道德是“他人”的事情,不是自己的事情。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总是习惯于鼓励、要求别人做好事,自己却不去做,总是习惯于教育、劝导别人做到忠孝仁义等等,自己却不去做。道德是用来要求别人的,不是用来要求自己的。
面对如此情况,除了圣人、傻子和不懂事的孩子以外,绝大多数人都学会了应对方法:不吝词汇地高度赞扬做好事的人,不吝词汇地高度赞扬做到忠孝仁义的人,同时鼓励、要求别人做好事,教育、劝导别人要忠孝仁义,自己则把仁、道德抛到脑后,该怎么做还怎么做。如果实在躲不开,偶而也做一做好事,做一做忠孝仁义,但那都是做做样子、表面文章。孩子们在不懂事时还相信这些道德说教,当他们长大以后,发现事实不是那么回事,原先的道德说教在他们的脑海 中轰然倒塌。道德教化在社会现实面前变得苍白无力。当然,笔者不排除有少数人追求道德上的高尚与完美,因为,在价值多元的社会,有一部分人以做好事为乐、坚持忠孝仁义并不奇怪,动机暂且不论,数量却只占一小部分。
为了有效发挥道德的作用,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强调亲身实践道德的要求。凡以道德要求他人者,必先做到至少与他人一起做到道德的要求。自己都不愿做、做不到的事情,怎么能要求他人去做?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道德面前也应该人人平等。二是将重要的道德规定为法律上的义务。法律具有强制性,道德没有,如果有些道德是社会倡导的重要价值,就有必要用法律的强制力量来维护这些道德。
【笔者译】孔子说:“时时、事事、处处想着爱他人,并将这种爱表现在行为的方方面面,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美丽而遥远,能够做到的人尚未出现。颜回做得已经相当不错,他的内心可以三个月不违反爱他人的各种要求,在方方面面都按照爱他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至于其他人,不是违反爱他人的要求的问题,而是能不能达到爱他人的要求的问题,他们可以做到的是其内心能够一天或者一个月达到一次爱他人的要求(在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罢了。你们要像颜回那样,三个月不违反爱他人的各种要求,难度太大,做不到,但是,能不能一个月、一周不违反爱他人的各种要求?你们要像颜回那样,方方面面都按照爱他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难度也太大,做不到,但是,能不能在某几个方面或许多方面按照爱他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去爱他人容易,要求自己做到难,你们不能总要求别人去爱他人,要求别人去做的,自己也要去做。我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