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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原思为之宰,。。。|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6-11-21 20:05:53)
标签:

文化

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6.5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李泽厚译】原思作地方官,给他小米九百斗,他不接受。孔子说:“别这样,可以分给你的邻居和老乡嘛。”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对待报酬的态度和使用自己财富的方法。原思(公元前515-?),名宪,字子思,孔子弟子,孔门七十二贤之一,隐士,鲁国人,今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仲村镇南屯人。原思出身贫寒,个性狷介,一生安贫乐道,不肯与世俗合流。孔子为鲁司寇时,曾做过孔子的家臣。孔子死后,原思隐居卫国,茅屋瓦牖,粗茶淡饭,生活极为清苦。一次,子贡高车驷马,拜访原思。原思衣着破烂,出来迎接。子贡问:“夫子岂病乎?”原思回答:“吾闻之,无财者谓之贫,学道而不能行者谓之病。若宪,贫也,非病也。”子贡听后非常羞愧地走了。

原思出身贫寒,担任孔子家臣时,孔子给他高额的报酬,他按照孔子的教导,将自己的财富送给了邻居和老乡,自己基本没有留存。孔子死后,他又陷入贫困,生活极为清苦。原思把自己的财富送给邻居和老乡,救人于苦难,值得肯定。但是,他自己又归于贫困,不值得效仿。因为,自己贫困,不仅使自己成为社会的负担,也使自己没有能力帮助更多的邻居、老乡,帮助天下众多的穷苦百姓。所以,如何使用好自己的财富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不宜把救人于苦难理解为把财富直接送给他人。对于有急迫的正当需要的人,可以送财富给他,帮他渡过难关;对于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可以送财富给他,为他改善生活,为他创造与一般社会成员平等的机会。除此以外,不宜直接送财富。直接送财富的办法会造就大批的懒人,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比较好的办法是将自己的财富用于投资、办实业、办事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的平等机会,不仅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脱离贫困,改善生活,而且可以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防止懒惰群体的产生,还可以为自己积累起大笔财富,使自己和家人生活好一些,使自己有能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笔者译】孔子担任鲁国的司寇时,原思任孔子的管家。孔子给原思的工资是每年九百斗(约8100公斤)小米,原思推辞不接受。孔子说:“你不要推辞!根据你的知识、才能和你的付出,你应该得到这样的报酬。这是你的正当收入,是你自身价值和劳动的体现,要当仁不让,不要不好意思。当然,有了高收入以后,要学会合理使用。你可以送给你的邻居、老乡,也可以送给其他有急迫需要的人,帮助他们解决迫在眉睫的困难,还可以办实业、办事业,创造更多财富、更多就业岗位、更多平等机会。但是,不要肆意挥霍,也不要用来做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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