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子谓公冶长,“可妻也。。。。”|公冶长第五(共二十八章)|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6-11-05 1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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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
公冶长第五
(共二十八章)
5.1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李泽厚译】孔子说公冶长:“可以嫁女儿给他。虽然被关在监狱里,并不是他的罪过。”把自己女儿嫁给了他。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孔子选女婿的标准。公冶长(公元前519-前470),复姓公冶,名长,孔子弟子,春秋时齐国人,孔子的女婿。 孔门七十二贤之一,名列二十。自幼家贫,勤俭节约,聪颖好学,博通书礼,德才兼备,终生治学不仕禄,深为孔子赏识。鲁君多次请他为大夫,他一概不应,而是继承孔子遗志,教学育人,成为著名文士。相传通鸟语,并因此无辜获罪。缧绁,捆绑人的绳索,代指监狱。从本句的表述来看,孔子仅仅根据公冶长没有犯罪就被关入监狱这一情况就对他作出判断,说他可以被选为女婿,然后就作出决定,把自己女儿嫁给了他。这显然不符合孔子的风格。孔子非常看重个人品德、道德修养、学识才干等,不可能把女儿嫁给一个品质不好的人,公冶长没有犯罪并不能说明他本人的道德品质就很好。孔子时代,蒙冤入狱、受株连入狱的现象可能经常发生,公冶长大概属于这两种情况的一种,但因这两种情况入狱的人肯定不止公冶长一人,而且,孔子的弟子很多,不乏道德高尚、才能出众之辈,为什么孔子偏偏选择他作为自己的女婿?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应该有三点,一是公冶长是孔子的弟子,孔子非常了解他,知道他的人品、长相、性格、才能、知识、家庭背景、社会地位等,与女儿很班配,并且,孔子很欣赏他,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师徒感情。二是孔子知道他入狱的原因,并非因品质不好、做了错事、犯下罪行而入狱的。三是公冶长与孔子的女儿情投意合。也就是说,孔子是在全面了解公冶长本人的所有情况并清楚知道他入狱的原因基础上才表明态度,说他适合做女婿,并明确表示不会因为他入狱而否定他、放弃他。
【笔者译】孔子评论公冶长说,“我非常了解公冶长,他道德品质不错,性格温和,诚实可靠,聪明能干,学识渊博,是一个值得信任、能够自立、有责任感、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如果选女婿,他是一个最佳人选。虽然他现在被关押在监狱中,但他本人没有犯罪,他是因为蒙冤(或受株连)入狱的。不能因为他被关押在监狱中就否定他的人格。”公冶长与孔子的女儿早就认识,且情投意合。出狱以后,孔子没有因为他曾经入狱而歧视他,反对他与自己女儿的交往,而是把女儿嫁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