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子曰:“事父母几谏,。。。”|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6-11-01 08: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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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
4.18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李泽厚译】孔子说:“事奉父母,多次委婉劝告。如不听从,仍然尊敬而不背逆,虽然忧伤,却不埋怨。”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子女如何正确对待父母的错误。谏,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规劝(君主、尊长、朋友等),使改正错误。几,指次数,几次。如何对待父母的错误是人生的一大难题。如果直接指出父母的错误,与父母面对面争辩,会让父母下不来台,失了面子,引得父母发火。一番好意变成了不孝。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如果看到父母犯了错误,却不去劝导,不去帮助父母改正,表面上是孝,实际上是不孝。这也是不可取的。遇到父母犯错误这种情况,一定要动脑筋,要注意方式方法。既劝父母改正错误,又让父母心里能够接受。
【笔者译】孔子说:“事奉父母时,发现父母思想、行为有错误,一定要诚恳、和蔼地指出来,并委婉地劝父母改正错误。指出父母的错误、劝父母改正错误一定要选择适当的场合、适当的时机,既表达出自己的意见,又不让父母丢面子、伤感情。劝说几次之后,如果父母坚决不听自己的意见,你可以明确表示反对他们的错误,可以不按照他们的错误要求做事,可以不支持、不附合他们做错事,可以不学习他们的错误思想、行为,但不要勃然大怒、冲他们发脾气,更不能辱骂、虐待他们,强迫他们违背意愿接受自己的意见,还要像往常一样尊敬他们、爱他们。父母就是父母,纵然有错误,也是自己的父母。以后有机会,自己可以不厌其烦地劝说他们,即使非常辛苦也不要埋怨。想改变一个人的思想不是很容易的事,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