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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6-10-31 08:25:39)
标签:

文化

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4.16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李泽厚译】孔子说:“君子了解礼义,小人了解利害。”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不同阶层的价值趋向。君子与小人,不是道德区分,而是社会阶层的区分,可译为社会精英与普通民众。义,指正义、公平与合理。利,指利益。从广义上说,义是精神利益,利是物质利益,二者都是利益。义与利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喻,《正义》注,晓也、明也。逐利是人的本性,社会精英们也不例外。在逐利的同时,社会精英们要明白义,明白的目的是要选择义,因为义是维护社会良性秩序所必需的,选择义就是要精英们承担起社会责任。社会精英们还要明白,为社会大众谋利也是义;普通民众只要明白利就可以了,如果能明白义更好。不能对所有人提出同一标准的要求,人的先天禀赋、后天条件与成就各不相同,精英们的标准自然要高一些。同时,不能强迫所有人都选择义,也不能强迫所有人都选择利,选择义还是选择利,是人的自主权。我们所做的,只是劝导、建议。选择利,只要不违背正义,就不能责难。

【笔者译】孔子说:“社会精英们要明白什么是正义与公平、正义与公平有什么重要作用、怎样实现正义与公平,要明白追求财富与追求正义、公平在多数情况下并不矛盾,为社会创造财富是正义的行为,值得尊敬与推崇;普通民众要明白每个人都可以为个人目的追求财富、财富有利有弊、财富虽然多多益善但要用正当方法取得。在正义、公平和财富相冲突时,无论社会精英还是普通民众,都要二者兼顾,如果不能兼顾,每个人都有自主做出选择的权利,但选择不能违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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