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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6-10-18 09:08:19)
标签:

文化

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3.16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李泽厚译】孔子说:“射箭比赛不以穿透程度为标准,因为各人力气不同,这是古时的规矩。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人的技能的决定因素。李泽厚先生把“射不主皮”解释为射箭比赛不以穿透程度为标准,笔者认为不妥。在以射箭作为主要军事技能的古代社会,如果射出的箭不能穿透皮革制成的靶子,这样的射箭技能根本不合格。而且,如果射箭比赛不以穿透程度为标准,就没有必要用真箭比赛,用箭杆蘸上石灰水比赛就可以了。射箭比赛比的主要是力气,穿透箭靶的程度理所当然应该作为标准。笔者认为,孔子讲得是射箭技能不是由箭靶决定的,而是由人的力气决定的。箭靶是不是由皮制作的,制作的是否精美,与射箭技能没有关系。决定人的技能的不是客体,而是主体。对礼的把握也是如此。是否懂礼、是否会用礼不是由礼节仪式多么隆重决定的,而是由人本身决定的,是由人对礼的学习了解和重视程度决定的。

【笔者译】孔子说:“射箭技能不是由箭靶决定的,箭靶是不是皮革制作的、制作的是不是很精美与射箭技能无关,射箭技能是由人的力气大小决定的。决定人的技能的不是人作用的对象,而是人本身,是人的智力和体能。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对法律制度的把握也是如此。是否懂法、是否会用法不是由法律制度的制作过程多么隆重决定的,而是由人的智力决定的,是由人对法律制度的学习研究程度和信仰程度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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