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3.6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6-10-08 09:18:54)
标签:

文化

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3.6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李泽厚译】季氏要去祭祀泰山。孔子问学生冉有说:“你能挽回吗?”回答说:“不能。”孔子说:“唉,想不到泰山还不如林放!”

【笔者注】本章指出了为臣之道。冉有,名冉求(前522年—前489年),汉族,字子有,通称冉有,今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县冉镇人。春秋末期著名学者,孔门七十二贤之一,以政事见称,尤其擅长理财,曾担任季氏家臣。前487年,率左师抵抗入侵齐军,取得胜利,趁机说服季康子迎回在外流亡14年的孔子。因帮助季氏进行田赋改革,聚敛财富,受到孔子的严厉批评。

祭泰山,在今天看来,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但是,周朝时,只有周天子才能祭祀泰山。周礼对此有规定。孔子的学生冉有是季氏的家臣。季氏先是八佾舞于庭,然后是祭祖唱雍诗,这里又要祭泰山,处处以天子自居,周天子与鲁国国君已经不在他话下,礼已经无法限制他,但他仍然用礼(舞八佾、祭祖、祭山)。礼在他的心中只是工具,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就用,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就仍到一旁。作为季氏的家臣,冉有应该尽自己全力阻止季氏君临天下的野心。但是,冉有没有那样做。孔子对自己的学生冉有没有维护礼制、阻止季氏阴谋君临天下的野心感到很不满,认为冉有在季氏祭泰山这件事上不如林放。

这里引申出一个问题,即如何处理忠于法律与忠于上司之间的关系。如果上司不违法,什么都好说,上司怎么说就怎么办。如果上司违法做事,怎么办?假如不听上司的,就会被炒鱿鱼。假如听上司的,自己也会违法。这时,就要看违法的错误是大是小,如果错误很大,不能听上司的,该离开就离开。如果错误不大,可以劝上司改正。

【笔者译】鲁国一位重要的地方官员要以国君身份出席一项重大纪念活动。这位官员在自己的辖区权势熏天,没有办不了的事,时间一长,私欲、野心膨胀,也想成为国君。他阴谋君临天下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国家的法律在他眼里只是一种工具,对他有利的时候,就把法律拿过来用;对他不利的时候,就把法律仍在一旁。孔子对自己的学生冉有说:“你是他的得力部下,你不能阻止他阴谋君临天下的野心吗?”冉有回答说:“不能。”孔子叹了一口气:“唉,你虽然很有才华,但不会处理忠于法律与忠于上司的关系,在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上不如林放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