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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八佾第三(共二十六章)|论语之重新解释--儒教改革的尝试

(2016-10-03 12:51:22)
标签:

文化

分类: 《儒家思想改革新探》

八佾第三

(共二十六章)

    3.1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李泽厚译】孔子评论季氏说:“在自己的庭院居然表演天子享用的舞蹈。如果这可以容忍,那还有什么不能容忍?”

【笔者注】本章讲的是孔子对官员违反礼制的批评。《杨注》(杨伯峻《论语译注》,以下简称《杨注》):佾音逸,古代舞蹈奏乐,八个人为一行,一行叫一佾。八佾是八行,八八六十四人,根据周礼,只有天子才能享用。季氏是鲁国的重要官员,论级别,不能享用八佾,但季氏根本不理会礼制的规定,公然在自己家里表演八佾。孔子对这一现象非常愤怒。

看看舞蹈,听听音乐,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是很平常的事情。舞蹈、音乐是娱乐,是艺术,谁看也可以。孔子对季氏观看舞蹈发这么大的火,让我们感到难以理解。其实,当时的舞蹈,不是纯娱乐,不是纯艺术,而是一种带有娱乐性的特权,娱乐、艺术只是其次要功能。季氏这种行为,侵占了不属于自己的特权,破坏了等级制度,破坏了当时的法律,危害很大。如果听任发展,其他人纷纷效仿,国将不国。

    【笔者译】孔子评论季氏说:“一个地方官员,在自己辖区内恣意妄为、我行我素,不把国君放在眼里,不把国家法律法规放在眼里,俨然一个土皇帝,这种现象要引起重视啊!如果这种现象能够容忍,还有什么不能容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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