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广东廖增伟
广东廖增伟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1,799
  • 关注人气:4,80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大雪满弓刀(散文)/老哲

(2021-03-01 15:10:55)
标签:

转载

转载

194432岁的朱生豪英年早逝,这位莎剧译者,仅靠一部世界书局1936年出版的《英汉四用辞典》,翻译了说不尽的莎士比亚。当我在旧书摊上偶尔看见这部詹文浒主编的,纸张已经发黄,脆弱得经不起翻阅的初版字典时,怦然为之心动。书脊、封面和封底有些破损,但完整不缺页,蔡元培、梅贻琦、黎照寰的题词,邹鲁、欧元怀、郑西谷三人的序,一应俱全,朱生豪的名字,列在八位编者中,排在苏兆龙、葛传槼之后。1931年,这几个书生开始编写这部字典时,朱生豪年仅十九岁。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八十多年的岁月沧桑,赋予这部工具书别样的价值。在今天,查英文生词的话,手机上的牛津字典很方便,连读音都有,但我有时还是会小心翼翼地去翻阅那发黄的书页。仿佛通过它而得到的一个生词的汉语解释,似乎多了一重价值和意义。文化从来不是一件单纯功利的事情,它总是让我们把自己的行为、爱好,与历史上那些具有永恒价值和持久意义的人和事物联系在一起,通过这种有形无形的联系,我们从伟大价值的源泉中汲取意义和能量。

收集旧书的过程中,我逐渐学会用白乳胶和牛皮纸去修补那刚刚买回来的残破的旧书,面对数十年前发黄而脆弱的故纸,我忍不住生出珍惜之情,那些卷了角的书页,小心翼翼地抚平。书籍容易破损之处,无非书脊开胶,封面封底残损,修补起来不复杂,效果相当不错。我不能容忍别人使用透明胶带去粘那些破损处,每碰到这样的书,一定要将透明胶揭下来,换上牛皮纸,用乳胶重新粘好。纸跟纸相容,容易成为一体,塑料胶带却外在于书,跟纸张永不关涉,我甚至认为用透明胶带粘书,对于书是一种伤害。不少时候,买一本残破的旧书,似乎仅仅是为了得到修补它的权利,实在不忍心一本保存了五十年以上相当有价值的书,流落地摊且日甚一日地破损下去。

在这个电子传媒时代,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用手机、平板电脑阅读,电子书颇有取代纸媒书之势。我固守着自己的落伍,仍然去逛书店,买回那沉甸甸的印刷物,还喜欢在旧货市场上流连忘返,希望遇到几十年前的旧版老书,自己心仪的那些伟大著作的旧版本。就是《红楼梦》《牡丹亭》这样的作品,也要上世纪50年代或者此前出版的旧本。外国文学名著同样如此,50年代竖版繁体字印刷的王维克翻译的《神曲》上中下,我竟然有两套;50年代平明出版社出版的开本特殊的汝龙译的《契诃夫小说选集》(24本一套),到现在还没有配全;平明版傅译《约翰·克利斯朵夫》四册是我费了好大劲儿,用好几年时间一本一本凑齐的。而50年代带插图的四本《战争与和平》,却是一次买来就完整的,为此我欣喜了好几天。像《诗经》《楚辞》,陶渊明、李白、杜甫、苏轼、陆游等人的选集,市面上版本多得无法计数,对50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编的那一套书,以及同时期上海的古典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一套书,我情有独钟,不仅刻意搜求,而且不厌其多。这些书在80年代以及此后,大都简体横排再版,非常普及,内容上与50年代的没有差别,但对我来说,却好比新酿与陈年老酒之于饮者。

各地都有旧货市场,文玩在旧货中利润较大,一次跟朋友聊天,他手上正拿着一个黄杨木雕成的刘海戏金蟾,小巧玲珑,可藏于掌中。他告诉我说八千块刚买的,两万出手立马有人要。我接过来看了半天弄不懂它为何如此值钱。在旧货市场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也许有几个旧书摊,旧书便宜,摊位费一涨价就租不起,有些就弄到了菜市场。赶上菜市场搬迁,旧书摊随时被撤销。这些年里,遍布全城各处的旧书摊的消亡,就我了解的,实在不计其数。像东京那样,将170多家旧书店集中在神保町的街道两旁,北京也曾经有过。民国时期的琉璃厂、东安市场、隆福寺都有不少的旧书铺集中做生意,因为那时期的读书人毕竟还算社会上层,收入比较高,民国时期的大学教授习惯向旧书铺赊账,旧书铺的人还经常会送书上门。一个行业得有足够的利润,才能兴盛发达。北京的旧书,这几十年来,一直是萝卜白菜的价钱,但远不像后者那样人人少不了,自然不景气。新中国成立后,有一定经济能力和稳定社会地位的读书人阶层日渐消亡,或者根本就不存在了。但是读书人和书的关系,在脆弱的表面之下,仍有坚固的韧性,这是我从自己四十年来的旧书收藏中逐渐认识到的。读书的种子,大概至今没有断绝。一个人一旦真的喜欢上藏书,轻易难以放弃,那些拥有自己藏书的人,他只要活着,就不好戒除,不幸被死亡带走之后,世界上便再没有人会去替他保存那些看起来毫无用处的私人物品了。我确信我的很多藏书,乃是逝者的遗物。卖书给我的人,大多是直接上门收购旧书,原封不动地陈列出来。我常常会看到那散出的旧书彼此关联,相隔几十年的同类出版物,或者某一作者不同时期不同出版社印行的各种著作,集中放在一起,明显是刻意搜集到一处的,体现出来的是兴趣和爱好,甚至是强烈的情感和意志。我觉得在我拥有这些书的同时,也继承了过去的主人对这些书的热情和趣味。所有的旧书,从根本上说都来历不明,那保存得极好的五十年前的书,在流通过程中竟然一尘不染,它的洁身自好受到了充分的尊重。考虑到十年浩劫带给这片土地的巨大风暴,它们的完好无损几乎是一个奇迹。面对每一本文革前出版的书,我都存着一份与生还者意外相逢的感恩之情。还有一些书上题签了藏书者的姓名、购买日期、地点等信息,为我们探索它的来历提供了线索,几易其手而有多个签名的书,也不罕见。中国书店经手的旧书,曾经一度盖他们书店的章并标价,被中国书店卖出再收回又重新卖出的情况,皆记录在案。有作者题赠和签名的书,被人卖掉时,有相当一部分,会把题签的那页纸撕掉,或者把被赠书人自己的名字撕掉。钱理群曾签名送别人一套定价不菲的三厚本《中国现代文学史编年史》,我买到手里时老钱的大名尚在,但上方某某指正的那个名字,被很随意地撕掉了。英国女小说家S·拜雅特在1980年代还完全不为国人所知,她亲笔签名的两本英文原版小说,题赠给某一位到英国大学做访问学者的中国教授,保留很完整,我是从中国书店来薰阁店买到的。

二十年前没买车的时候,淘书是个重体力活儿。特别是在地坛或者太庙的季节性书市上,包越装越满越背越沉,负重去翻阅别的书,没有些耐力是吃不消的。终于要结束此行时,手里又拎了好几个袋子,几乎无力走到地铁站,一整天没吃没喝,连厕所也没顾上去。往往直到这时,我才从书痴的狂热中挣脱出来,找一份随便什么东西狼吞虎咽,休息一下,鼓足体力往公交站赶,到家的时候,几乎累垮了,连翻动书页的力气都拿不出来。我的体力,自信比绝大多数读书人强,特别能吃苦耐劳、能忍饥挨饿,负重做长距离的跋涉,就是这么锻炼出来的。有车之后,买书变得轻松。不再拿大包去装,超过十本二十本,拿出去放进车里,有时候买一大套书,干脆让卖书的人帮忙送。潘家园以及北大和人大的周末旧书摊更加便捷,车就停在近旁,随买随放,体力上的限制没有了,书价低,金钱上的限制也基本上不存在,挑选的标准于是大大放宽,越买越多,放书的地方迅速爆满,地上堆积如山,无处下脚。存放空间成了最后的限制,只进不出,迟早会书满为患——实际上早已书满为患多年。

买书是一种不太容易跟别人分享的热情,你孤独地追踪和搜寻目标,经历长久的苦闷和意外的惊喜,有时还充满悬念。总之是不知疲倦的探索,无止境的扩展,以及与古人为友的反常倾向,“书中觅友无生死,纸上落笔有穷通”,这是我的两句诗。买书成为习惯之后,这一无法割舍的嗜好,不知不觉成了个人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几十年下来,仿佛就做了这一件事,实际上,至今还未能如实地看待。潜意识里,总觉得为某一大事而准备着,但那大事到底是什么?几十年过去了,我倾向于认为,根本就没有那个我期待中的大事,而只有一本一本的书,和持续不断买书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为了这样的小事,我将人生中其他的大事小事差不多一概忽略了,到底值不值得,自己并不能说清楚。瞻望前路,感慨万千,也许把这平凡的一生用在买书和读书上,算是个不太坏的选择吧。

回顾我这四十年的买书生涯,大致可一分为二,头二十年里,买书是一种功利主义态度,完全为学习,把书当生产资料,认为是一个投资小回报高的实业,坚持下去,定能从书里开拓出自己想要的人生。既然视书为达到某个目标的工具,或必要条件,所以肯定不选精装本,同一本书不买复本,不考虑版本差别,对于装帧、插图,视而不见,没有藏书意识,读过的书丢掉了也毫不可惜,这一阶段的阅读,很多借自图书馆。买书的范围,优先考虑眼下急用的书,个人爱好以及那些无法归类、不可企及的伟大著作,只能是第二位。后二十年里,主次倒置。藏书意识越来越重,再也不把书当生产资料了。读书本是我的基本生活,很多时候还是最终目的,通过读书达到另外的目的——既可笑,也不切实际。我阅读,是因为喜欢;购买,是想保存它,占有它。由于个人积累的书迅速多起来,我基本上不再去图书馆借阅。开始关注版本,对于真正喜欢的书,尽力搜寻不同的版本,越老旧越有价值,外国文学名著的所有不同译本,想方设法收集齐全。初版书在此标准下,就有了很大的价值。我终于明白了黄丕烈对于宋版书的热爱和珍惜,分享到那种难以抑制的热情。去年我从东京买回来几十本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的国学基本丛书,并非为了阅读,而是出于喜欢,我想拥有这些八十年前印刷出来并保存完好的发黄的旧书。第一阶段的用书谋生,发展到第二阶段的以书为生,对我个人似乎具有必然性。不过,当我处于第一阶段之时,未曾想还会有第二阶段。况且第一阶段的实用主义态度,直到今天在读某一本书时,还不时发作,仿佛要从这本书里立刻榨出油来。

一个人的世界,当然是由你的阅历——你去过的地方,你结识的人,以及你走过的路建构起来的,对我而言,读过的书可能占据了一个过大的比重。我不是作家,不以稿费为生,但我是一个离不开写作的人。四十年未曾中断的日记,是我最重要的文字,也是我真正的文字训练,当下和未来写作的素材仓库。我的观察感受、情绪体验和那些已经在记忆中消失的情感,全都保存在那些文字里。可以说,要么用笔思考,要么不思考,是我根深蒂固的习惯。经过长时期反省,我发现写日记的我,比实际生活中的我,聪明不少,很多事情在发生的时候我反应不过来,屡屡于事后在日记里突然明白,但这似乎并没能使我在生活中有所长进。至今只要出门,我一定携带一个很厚的日记本,一大把笔芯儿。我使用电脑写文章,已经超过20年了,但写日记还始终停留在笔和纸的阶段。我想这大约是我永难改变的一种习性了,自己并不想改变它。鲁迅和周作人的手稿公开之后,我们看到他们终身使用毛笔写作,虽然自来水笔已经非常普及。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改变气质,应当是劝人读书的一个听上去很不错的理由。我欣赏的八字格言乃是“胸无城府,腹有甲兵”,曾自己刻过一枚藏书印,“十万藏书百万兵”。

……选读结束,更多内容:《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20年第12期

0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