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人脸识别闯红灯”不是每个人都要脸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是城市交通的一大顽疾。为遏制这一乱象,福州交警日前启用了“人脸识别”技术-------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记录系统。该系统不仅可以实时抓拍闯红灯的行人、非机动车,还能自动识别违法人的身份等基本信息。4月19日,在杨桥路达明路口,三人闯红灯被抓拍,均已接受处罚。其中一人为某机关单位人员,交警已将他的交通违法信息发至其工作单位。
(4月20日《海峡都市报》)
“人脸识别技术”确实很先进。它借助了大数据时代的暂新技术,依据储存的个人信息,识别出闯红灯的人是谁。这就很好的解决了一个尴尬的问题。在以往的时候,当闯红灯的人离开现场之后,执法人员就找不到他们了,因为他们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里。有了这样的技术手段,可以实现“精确查找”,无论离开现场多久了,也能找到他们。
技术的升级,为治理闯红灯的乱象提供了方便。那么,福州警方是如何发挥这个系统作用的呢?对于有工作单位的,他们会把闯红灯的人员信息报送给单位。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则在滚动大屏幕里播出。主要的作用是“让闯红灯的人丢丢脸”。
问题是,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一个人都“要脸”。将闯红灯的人员信息报送给单位,单位能做什么?如果进行资金处罚,比如说扣除奖金和考核,这显然是违法的事情。而如果只是教育教育,也很难有效果。对于“要脸”的人来说,他们会有所畏惧,而对于不太在意的人来说,也就没有多大作用了。再来说说,街头的大屏幕曝光,这牵涉到的还是基本权益的问题。在公开场合人让闯红灯的人“很丢人”是不是合适?而且也未必每一个人都在意。
我们还需要关注另外一个现象。这种“人脸识别”技术不可能将每一个人都识别出来。这是因为社会上还有很多特殊情况。比如说,目前社会上还存在黑户的现象,这些人因为种种原因,还没有户籍,也没有身份证,那么这批人该如何识别?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地人。比如外地来旅游的人,比如外地来务工的人,他们的户籍信息在当地警方是不存在的。这批人也是不好依靠“人脸技术”识别的。
笔者以为,治理闯红灯的问题,还是需要多些实际有效的措施。闯红灯,说白了牵涉许多问题,有可能是红绿灯设置的时间问题,这个时候其实就是路权之争,是汽车和行人的路权之争,这需要将红绿灯的时间设置更加科学合理。还有就是素质的问题,是某些人的素质太低导致的,如何提高市民的素质需要重新思考。
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形成严厉的处罚。目前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标准基本上是10元左右,而实际上由于不好操作基本上沦为了摆设。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把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计入诚信系统?在贷款、购房、就业等等上同时“株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