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阿鹏列在我的人物志第四位出场,完全是因为他的面子太大--面子大的意思并不是代表他有黑社会背景,或者出身名门,或者家学渊源.
完全就是因为他的脸比较大.
简单举个例子,如果剥下一个人的脸皮,可以做成一只鞋子的话,那么阿鹏的脸皮剥下来,完全可以做成一双鞋子,而且还是高帮的.
但是,凭心而论,阿鹏除去这一点瑕疵以外,其实身段还是很不错的:肩膀宽阔结实,腰条匀称,屁股也不算太大.从背面看上去,也是一个满不错的小伙子.最重要的,阿鹏很男人,他气量很大,我们平时拿他开玩笑,随便怎么说他,他也不生气.最多只把脑袋仰一仰,用双手往耳朵后面掠一掠长发的发稍,然后用他那浓重的京腔说一句:大爷的......
阿鹏算是我短暂的户外生涯里的老搭档了,从虎跳峡到雨崩,再到哈巴雪山,包括近一些的七仙湖.除了最近一次的阳朔徒步他没参加以外,我们全程都在一个队伍里.所以对彼此的性格都很了解,是谁说过--旅行时的表现,是最能看出一个人的本质的.而阿鹏,是很懂得照顾队友,承担责任的一个人.基本上,除了大家挤在一个大房间里过夜的时候
---现在,其实应该是假期,但是猪八戒的幼儿园并没有放假.我也就一直坚持每天送他去上学.因为我每天白天都需要赶写书稿,要是把他留在家里,就一定没有办法工作.
只在他放学的时候,我带上答允他的小零食,然后去接他.他总是玩得满头大汗的从孩子堆里抬起头来,跟我打招呼,然后又忙乱的把自己的小椅子靠墙放整齐,跑去拿了书包.这才向我跑过来,牵住我的手,跟老师说再见.
---我们依旧每天去花溪游泳,平桥的位置在改建道路,四处尘土飞扬,跟往日里不太一样.因此游客少了许多,多的是附近的居民和象我们这样的常客.河水倒是一如既往的清澈冰凉,很惬意.可是猪八戒今年一次也没有游过,因为他一直有点感冒,咳嗽和流清鼻涕.每天他就只跟外公外婆在岸边玩,为他的螃蟹抓小鱼小虾做饲料,或者买一枝长长的水枪,蹲在台阶上吸饱了水,用力一推,一根水柱冲往河面,他就高兴得双脚跳起来.
有时候我故意游到他面前,他就用水枪打我,我被击中以后假装惨叫一声,然后潜入水底.猪八戒就有点担心,生怕真的把我打死了.一直看见我重新钻出水面,他才又开始继续发射.
说起来,当初我跟虫子决定去束河K2住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天涯的旅游版块上看到的一个帖子,帖子里有很多K2的照片,还有一些琐碎的小事情.看了觉得很温暖.发这个帖子的人,就是茉莉.
第一次见到茉莉,我在K2前台办入住手续,随口问了问:茉莉在么?然后,从壁炉那边走过来一个女孩子,个子小小的,面孔很漂亮.她对我点点头说:我就是茉莉,你好.然后就微笑着离开了,我注意到她后脑上盘着的发髻,乌黑而整洁,插着一根最普通不过的银簪子,看上去很舒服--我一直觉得女孩子梳这样的头发,会显得很温柔婉约.
那天晚上,茉莉热心的跟我说:屋顶上可以看月亮.又说:晚上过了11点,酒吧里不能喧哗.
我就想:难道我每天夜里过了11点,都要上房顶去看月亮么?我倒还好了,像虫子那样腿脚不利索的,又怎么爬得上去?
后来几天,熟悉了以后,我跟茔杉,虫子,每天晚上在酒吧跟一帮人喝酒玩游戏.过了11点也依旧喧闹.而茉莉跟邬大哥不但没管,反倒跑来一起闹,大家一起在那个"夜间11点以后保持安静"的牌子底下做文盲.
自从回家,几乎每天都接到在贵阳的朋友的电话或者短信,对白基本如下:
朋友:你终于回来了?
我:是啊,回来了.
朋友:看见你博客里的照片了,不错嘛,还爬雪山.
我:嘿嘿,还好.......
朋友:明天出来吃饭嘛,跟我们说说好玩的事情.
我:明天没空啊.....
朋友:那你有空的时候告诉我吧.
我:好,好,回头见.
----基本上,我的确是处于一种没精打采的状态.这样也是有好处的,好处在于我不那么惦记着出去溜达了,而是更安静的能够独自呆在家里,从早到晚,日复一日.这样一来,自己的写作的速度明显提升,两本书之一已经提前完稿,交给了学君.
现在只要全力写完另外一本书稿,我就可以暂且放松一下了,因为后面也许又会有新的东西要写.努力工作三个月,大约在10月份,我又会给自己放个大假---从泸沽湖徒步到稻城亚丁.
--------------------
现在,我的皮肤晒得很黑,一笑起来,显得牙
石头
在那本著名的《丽江的柔软时光》里,就有关于石头的一段文字和一张照片,那时候的石头,还蓄着长发,黝黑的肌肤,硬朗粗犷的面部轮廓,使他看上去好象人猿泰山。
每次,石头一走进K2的店堂里,大家总是异口同声懒洋洋的说:石头,你今天又穿皮衣啦······
其实,他是赤裸着上身而已,人皮的。而这时候,他的身后通常还跟着两只狗,一黑一白,黑的叫黑皮,白的叫旺旺,黑皮迟钝而巨大,旺旺胆小而忠诚。
石头是个热心肠的人,他院子里梨树结果了,他会摘来给我们尝;他进城去买东西,会给我们带来好吃的甘蔗;他会在他的院子里支好碳炉,买了乳猪,烤得皮色金黄,然后叫我们一群人去吃;有K2住的两个女孩子,在束河遇到奸商,被讹诈的时候,打了电话给石头,他怒气冲冲赶去,一把抢过奸商的伪劣商品,扔进水渠里,然后拉了两个女孩子,扬长而去。剩下奸商老板,呆在当地,敢怒不敢言。
可是石头有时候也很鸹噪,絮絮叨叨说些关于他跟他老板之间的故事,这些时候我们都听不进去,大家看
此刻,我的窗外正下着瓢泼大雨,灰蒙蒙的什么也看不清--自从回到贵阳,我总在怀念丽江那边的天空,那么蓝,蓝得高远而澄澈.
选择小九作为我的束河人物志的第一个出场人物,是有原因的--因为之前我就写好了这篇文字,而就因为这篇文字,小九答谢了我一个硕大的,匣子店里的批萨.
写好的那天,大家凑在我的电脑前面看我笔下的小九,然后纷纷说:好象情书一样嘛!
到了晚上,小九晃晃悠悠带了U盘来拷文章,他看完了,用他一贯认真的表情看着我说:会不会有点酸?
我那时候很害怕文字不过关,小九会向我索要批萨的钱,所以我连忙摆手,凛然回答:怎么会酸!!一点都不酸!简直苦得很!
小九见我那么坚定,只好拷了去,什么也没说.还好,这篇文字被他默默的放在他自己的QQ空间里,有人看了,惊叹说:写得真贴切,就是你的样子!
我看了,松了一口气--即使我写的不好,至少是白描成功的.好比我画的萝卜,看上去就是个萝卜,而不是个面包.
好吧---文章如下:
溃疡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去碰它就一点都不会疼了.在此感谢在上一篇日记里各出奇招教我对付溃疡的同学们,大家给的千奇百怪的方法简直都可以编成一本<惩治溃疡之满清十大酷刑>了.
偶尔有点小恙,有那么多人关心,是值得感动和感谢的.
-----------------
束河K2国际青年旅社的邬大哥,这个月底要出发去登新疆境内的慕士塔格峰,这可比哈巴雪山高多了,也难多了,愿他一切平安顺利,成功登顶.
我在束河认识的这帮朋友,大家彼此之间都非常投契,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性格特点,是极其特别的人.我一直想写一系列关于这些人的故事---这个事情茉莉想做,虫子也想做,可是她们每人就只写了一篇,就放下了,茉莉等着宝宝出生,虫子天天吃喝玩乐.都忙得很.
所以我就决定我来写,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不定期的开始回忆这帮家伙的一点一滴,争取鲜活的让他们出现在自己的文字里.也许会有一些只爱看猪八戒的同学们抱怨说:不喜欢看你写这些,我只想看猪八戒.
那么,
下牙龈上长了溃疡,是上星期刷牙的时候,自己不小心用牙刷戳了一下,然后该位置就不可避免的发展成了规模宏大的一个溃疡,简直来势汹汹.
对着镜子拉开下嘴唇,仔细端详溃疡:小小的一个凹坑,边缘发白,里面大红,创面是不大的,可是疼痛起来那么剧烈,尤其刷牙时,牙膏跟溃疡面一接触,猛然一阵清晰明白的疼痛,剧烈又爽快.好象吃完了辣椒又故意去含着一口热水那样的歇斯底里的爽快.
跟猪八戒玩的时候,他会不知轻重的跟我亲热,用额头抵一抵我的下巴,这在平时倒也没有什么.可是这两天,当他热情洋溢的靠过来的时候,我就毫不犹豫的推开他,说:不行,妈妈下巴疼得很.
猪八戒当然不能理解,他不甘心的问:哪里啊?我又看不到!
我只好又拉开下嘴唇让他观摩--天天这么拉嘴唇,我自己都觉得把下嘴唇拉长了,好象猩猩一样.
而猪八戒看了也等于没看,因为不过不了一会他就又忘记了,又跑来蹭我的下巴.\
------------
这两天晚上,几乎都在带着猪八戒一起玩
虽然最近长胖了些,可是使劲吸着气穿,应该还是能见人的--更何况我还在减肥.
离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家"怀谨旗袍",是多年的老店了,每次坐车经过,我就仔细的往里看,虽然惊鸿一瞥看不真切,可是那些窈窕玲珑的旗袍们,招展摇曳,是进了心去的.
我一直很喜欢旗袍,除它以外,再没有更能体现中国女子身段和风韵的衣服了.前几年,一些推广汉服的人们说:旗袍是满族而不是汉族的传统服装,所以中国女性应该穿汉服而不是旗袍.
我就想:汉服固然古雅端庄,可是那么长的裙子,那么广大的袖子,里外好几层,而且穿的时候还要多少把头发梳理成发髻,才搭配得上.这样一来,就麻烦了许多.穿着汉服作为一种仪式来说,也许行得通,可是如果要推广到日常穿着,恐怕就很难.想想看上班的时候一群穿汉服的人去挤公交车,一下不知道要踩掉多少姑娘的裙子.
二十多年前,搬家的那天,我帮着大人,手捧着一个纸盒,第一次走进这个院子的时候,心里是高兴的---那时候的院子很大,三面围着的三栋房屋,一共住着70户人家,还不包括另外一面的两层楼房子,和院子中间的那片小平房--大约100户人,就这么住在了一起.这简直是我之前所未见过的壮观场面.因此我很喜欢,又有些惶恐--在我的骨子里,我是害怕结交新朋友的,因为我怕院子里的小孩子太多,而他们不喜欢我.排斥我.
我家住在三层,阳台外面,伸手可及的地方,有着一棵巨大的梧桐树,夏天树叶最密集的时候,会偶尔伸进阳台窗户里一两条枝干,我小心的摘下叶子,拿了最大的书夹起来,做标本.当然,过了不久,我就忘记掉了,若干年后整理书柜时翻到它,那叶子已经薄如蝉翼,变成褐色了,叶脉也美丽极了.
我就在这个院子里长大,逐渐从一个新丁开始,慢慢混成家喻户晓的孩子王,每天晚饭后,带着一帮小孩子呼啸来去,得意非凡.我念书的学校,就在不远的地方,小学步行10分钟,中学步行5分钟就到了,所以我基本上没有迟到过--虽然成绩很糟糕,但是出勤一直是好的.
---我的人生总是在该闪光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