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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可能很多人都认为中国的WG不会再发生了。但最近我突然有些不安起来。事实是,我们从来没有结束过。
希望能找到这本书看一看,知道盗版的好处了吧?
不认识这个律师,据说康达律师事务所是PZ的儿子付洋先生是该事务所主任。
很惊讶他会发这样的短信:够黑,人傻,钱多,速来。根本就不信。
刑事律师的风险非常大,本来刑事辩护律师已经是被挤在角落里站的的,根本伸不开手脚。
其他都不想说,只是,当犯罪嫌疑人为了立功,连自己的律师都要揭发的时候,律师辩护制度还能走多远?
法庭上现在还敢有第二种声音吗?
我个人认为,从目前批露出来的情形看,李庄律师根本还没时间能完成伪造证据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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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今天我比较漂亮 |
女人说母爱伟大,我常常会有种心理上的不适,难道你自己不是母亲吗?自己都当了母亲,你又何必说自己伟大?真正的伟大的事迹不需要这样自夸来表达吧?就比如有人说我好伟大啊,谁相信?
每个女人都从为人女开始,至为人母终结。
男人若说母爱伟大,我常常又想,态度是好的,对女性至少是尊重的,但这家伙恋母,从小估计奶没有吃够。
总之,我总是以非常恶意的念头去惴测歌颂母爱伟大的人。
母爱是人之本能,当看到子女要受苦受难,总是心甘情愿把苦难揽在身上,甚至在情势危急时,愿意为自己的子女献出生命,并且毫不犹豫,心甘情愿,有多少母亲在车祸、灾难时,在死亡发生的瞬间以本能的动作保护挽救了自己的孩子。但是,这只是本能,跟伟大毫不相干,如果硬要说伟大,那么就去歌功颂德上帝吧,是上帝把母亲塑造成这样。
母爱有时候比较父爱,会更彻底,更完全,是因为母亲的角色问题,父亲除了担负着父亲的责任,社会更赋予了他其他更多的角色,社会责任等等,由于角色的不同,母爱会显得更完全彻底,而本质上,其实父爱母爱都是一致的,都是本能之爱。要说伟大,父爱也伟大。既然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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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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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韩寒 |
韩寒的博客我没有链接,是因为要到达他的博客实在太容易,实际上我经常去看他的博客,可是他那里跟贴的人太多,我跟了也是白跟,根本找不到,也没人来得及搭理你就翻页了,最后你自己在哪发的言说了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我只能“被潜水”。
我眼里的韩寒是这样的:
一,他很务实,知道发展才是硬道理,把自己整好,让别人没有笑话可看。但他绝对不是鲁迅,他没有鲁迅那么愤怒、尖刻、神经质;他确实如时代杂志的评价:中国的坏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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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http://news.hainan.net/newshtml08/2009w12r5/585935f0.htm
读该新闻生成的读后感:
一、公安局是否可以聘请律师帮助审查起诉的案件?
表面看,公安局请了律师保驾护法,似乎更合法,更法治起来了,但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事奇怪,律师的辩护制度系统本身与公安检察机构的检控起诉系统是两条平行线,应该是平等的,互相制约的。现在在没有制度保障的前提下,硬被JIAO在一起了。那接下来我们律师行业能不能为了保证自己的无罪辩护聘请公安检察人员帮助调查取证?政府部门当然可以请律师,请律师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在非常脆弱的律师辩护制度上再这样蛮横插一上一杠?这不是明显的狗咬狗吗?而且还不止只狗咬狗,而是让一只狗带上铁爪铜嘴,在咬之前先把另一只狗给废了,上场的时候,那只被废掉的狗让政府放心地彻底无声音。戴上铁爪的那只,戴上家伙之前,竟然还签了保密协议!!!!!
二、文强的专案,搞到现在,被退回补侦一次,竟然在证据上站住脚只有强奸罪?不是已经从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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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情感 |
颈椎不好,比高位截瘫病人还痛苦地活了几天,又一次感悟生命之美好,健康之重要。没有了健康,生命就失去了尊严。
鉴于我那正在康复中的颈椎,这个案例里只列一张时间表。
我的当事人王老师,1920年8月出生。
王老师的第一次婚姻于1995年结束。(同学们自己去计算离婚时他老人家已经几岁)。这一次离婚算是真正的纯粹的净身出户。原因一会下面的履历表里会涉及。先说他净身出户后无家可归,单位为了照顾他,就又破例给了他一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正是这套小房子惹的祸。
1996年,王老师与A女士结婚。A女士:1945年出生。1945年出生的A女士在1994年冬天期间经常凌晨四点电话打到王老师家,邀请他一起去凳山和冬泳。王老师的老伴只能请他冬泳完了别再回家了。子女群起而攻之,断绝了来往。
2000年左右,众叛亲离的王老师与A女士在美国生活。一年后王老师因不习惯国外的生活而回国,回国后继续承担A女士的两个子女的大学教育费用,直至他们工作。A女士期间不愿同往回国,一个留在国外。
2002年,王老师住院手术多次,A女士把王老师的帐户全部挂失,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