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
滑稽地演绎着悲伤,雪白的脸,圆圆的红鼻子,憨憨傻笑,很幸福的表情,但是没有人会明白小丑心里的孤单。——题记
A
当她努力让别人开心的时候,是最孤单的。一个人在舞台上卖力地独舞,期待有一天他可以看到。
他还是没有来,每每收场的时候,小丑滑稽的脸上渐渐流露出失落的表情,没有颓废,没有倦怠,她在安慰着自己,明天,还会有明天,总有一天,他会来的。
带着期待的微笑离开,又踏上自己孤单的路程,而后在第二天的演出里还是竭尽全力去取悦看客,小丑在慢慢消沉,这样永无止境的等待,让希望变成了失望,最后蜕变成了绝望。
筋疲力尽
2
郭虫当年是我们重点中学第一文科班的第一喜剧明星。
郭虫骨子里是个乖孩子,但也许与生俱来谐星的特质,只要在课堂上发言,必然使老师们认为她在起哄。
因为无论什么问题,答案一由郭虫说出来就充满了喜剧意味,惹得全班同学或花枝乱颤或低声偷笑;有时候甚至是刚被点名站起来还未出声,班里集体忍俊不禁,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她就只好虫视眈眈望着老师,以示无奈。
后来各科老师为了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不再喜欢提问此人,并将目标转向了她的同桌——我。
我的地理特别差,差到几乎分不清东西半球。可地理老师对我很有信心,每一个颇具难度的问题,他都会特地请我回答,我没戴眼镜根本看不见遥远的黑板上写着或者是画着什么,又不好意思站起来后再戴眼镜,再说了就算戴上了看见了估计还是不会,只能侧耳聆听郭虫的提示,可能不戴眼镜的时候耳朵也不好使,每次都听错。听错以后总说出一个同学冷汗老师结冰的答案。
记忆中高三总复习时的一节地理课上,快结束时,我们可爱的王老师又一次亲切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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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高中不久分到文科班后,就看见了声闻百里的郭虫。郭虫叫郭融,山西人,文化程度一直与我相同——那是真的相同啊,从XYZ到SXDX,寸步不离,她是野草,我便是春风,真是“烧不尽吹又生”,直跟随我走进了S大的第五宿舍楼。
初认识郭虫时,她常感叹人世间事情的奇妙啊,比如说解释留在246的原因。是这样的,是在一场文理分科中稀里糊涂留下来,原来忍痛割理报文是想离开这个班换个新环境,用她的话说就是换个没熟人的地方金盆洗手,从头再来。谁知道本班由于理科成绩太差被拆成了文科班,而郭虫又十分“幸运”地留在了本班,成为了元老级人物。
相当于一只笨鸟扑扇了几下翅膀飞了飞,垂直上升后又落回原地。
听完郭虫的所谓委屈后,我就想,认命吧,其实在咱们伟大的祖国学啥都一样,除非你成为顶尖人才,要不以后从事的工作大都和所学知识关系不大。
从前人们总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这句口头禅也与时俱进了,变成了——
“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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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的全名应是Web Log,中文意思是“网络日志”,后来缩写为Blog,而博客(Blogger)就是写Blog的人。从理解上讲,博客是一种表达个人思想、生活故事、思想历程、闪现的灵感,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不断更新的出版方式。
简单的说博客是一类人,这类人习惯于在网上写日记。
博客作为一种新表达的方式,它的传播不仅情绪,包括大量的智慧、意见和思想。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新的文化现象,博客的出现和繁荣,真正凸现网络的知识价值,标志着互联网发展开始步入更高的阶段。
博客,是一种特殊的网络个人出版形式:一个Blog就是一个网页,通常由简短、经常更新的帖子构成。这些帖子按照年份和日期倒序排列,所以也称为“网络日志”。“博客”的原意是指写Blog的人(即Blogger),但后来逐渐把它用作Blog的中文称呼。
博客并不完全等同于网络日记(WebDiary)。两者的侧重点不同。日记个人性、私密性较强,博客是个人性和公共性的结合体,其精髓不是表达个人思想和记录个人日常经历;而是以个人的视角,以整个互联网为视野,精选和记录自己在网上看到的精彩内容,为他人提供帮助,使其具有更高的共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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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你不说话
只是看我
带笑的表情
顽固的像我的 执着
躲在我被窝
温暖我
或是跟我走
陪伴我
倾听我最脆弱的心事
你的微笑让我放松
接触我最柔软的灵魂
你的体温与我相同
有时候需要
一个温暖的拥抱
只有你从不拒绝我
亲爱的绒绒熊,你又这样色迷迷的盯着我看了,和你的前任主人一样坏。
不过我知道,你们都是爱我的。
还真要感谢他,如果不是他把你从玩具店抱回来,你现在怎么会每天在我身边。陪伴我,倾听我,做我最安静最执著的听众,我的头号粉丝。
宝贝熊,其实只要看见你,心就会生生的疼。你记得吗?因为你是通过他才来到我身边的,认识你是因为他,那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现在,窗外下着雨,隔着玻璃,还能听到雨滴的哭泣,那么清晰,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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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陪着我安静的说话,一直在为撞伤我这件事而抱歉。其实用脚指头也能想到,那天一定是我的错,准确的说,应该是我自己瞎跑撞了他。
“秦风,肖诗。我们俩的名字听起来还真般配。”我打趣道。
没想到,他突然严肃起来,“肖诗,你是个有故事的女子,可以同我说吗?”
我的笑也凝固。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轻轻拍了我的头,“不想说就别说了,等你想告诉我的时候,我永远当你最好的倾诉对象。”
我的腿脚受了伤,不过不太严重,再过不久就可以出院了。
心里却有种奇怪的想法,不舍。不舍得每天一束的百合,每天一碗的泡面,每天一次的聊天。
他每天都会来陪我,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我不愿意离开他,就这么短短的一个月,我对他产生了莫名其妙的依赖。一如曾经对梓然的那种眷恋。
我喜欢上他了吗?
这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爱上一个陌生人。
医生说,伤好的不错,再过几天就能回家了。
可是,我不想回家。不想回到那个自己的孤独城堡。还有,我不愿承认的,我怕离开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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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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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句调侃的话,“问世间情为何物,圣人曰:‘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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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什么东西?虚无缥缈,不可捉摸,今天爱得死去活来,明天就相忘于江湖。
我曾经把爱情当作人生的信仰,当作生命的全部。可是,结果呢,除了右手腕上那温柔暧昧的粉色伤疤,什么都没了,所谓的爱情就像个膨胀的气球,看似饱满,只被扎了一针,“砰!”,没了,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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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最曾那样信任和深爱的梓然决绝的抛弃我后,我明白了,爱情什么都不是,而我只是输给了铜臭。
不过我也该谢谢他,教会了我心肠硬,教会了我物质才是真理。
劫后余生,我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Alone。
一个人的精彩,我让自己像花儿一样怒放,让心在灰烬里重生,或者是疯狂肆意的挥霍青春。
也许在别人眼中,我就是一个特别潇洒不羁的女子,像有毒的罂粟。迷人眩目却让人不敢接近。
只有在寂静的夜里,我才会卸下全身自我保护的盔甲。换上我心爱的趴趴熊睡衣,穿着我的SNOOPY拖鞋,把头发散下来,洗去脸上的浓装,看着镜中的自己,恍然回到了七年前十七岁的自己,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