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读书会的主题书《正见》
主持人敏儿,每次不远万里从草堂赶来,令我等十分感动。
长驻副主持姚远讲话中,俺们专心聆听中。咋一个个都红眼睛了呢?
全景。不过拍的时候人还不齐。
朱朱带来的红酒,让我们的生活水准马上提高一个档次。
另一个角度的聆听中。
牛人慕容雪村侃侃发言中。
每个人都有克星。所谓克星,就是那些让人一见就飞身扑上去的东东,过后虽然悔得肠子都青了,可下次一见又忍不住飞蛾扑火。
豆干平时总是以理智购物自诩,比起身边那些常常叫唤“买来的衣服总有一半是不能穿的”家伙们,她是挺理智的。可那也得看她当日有没有遇上克星。她的克星就是那种披披挂挂,看起来更像一块布而不像一件衣的衣服,你可以用波西米亚一类的词来形容,也可以扁扁嘴说一声说“疯子才穿”。
无论从身材还是气质来说,豆干都不适合波西米亚,可人就是缺什么才想什么,每每见到这类衣服,她就会眼睛一亮冲上去,奇就奇在服装店的镜子里看这衣服永远那么漂亮那么合身,一回家,不知是镜子还是眼睛在搞鬼,怎么看怎么别扭,在家搞卫生穿可以直接省去抹布,怎么穿得出门呢?于是只好长叹一声,打发到柜子最底层。这类衣服她永远在买,却永远不见穿,克星就是克星,就在金风玉露一相逢那一瞬间让她瞎了眼。
这克星虽然烦,可比起女友露丝的克星来得仁慈多了,露丝的克星是——会员卡。任你是大牌服装店还是闻所未闻的自创品牌,任你是一线化妆品还是走私与假货一起卖的小店,她都以拥有人家的会员卡为人生必须。比如她买了一件500块的衣服,人家说你再买两件,凑够1500块就能办张会员卡了,豆干同学可绝不会被这种混帐促销法忽悠,可是露丝会,一听“会员卡”三个字,她就像脑子进水,管你合适不合适,需要不需要,先把会员卡弄到手再说。她经常会发生那种只想买支化妆水最后买了整套深度保养套装,只想买双袜子最后买了两条裙子的事,让豆干一说起来就摇头叹息。不过她的牺牲是有价值的,豆干们经常问她借会员卡使,本钱她自己出了,好处大家都沾一沾,不错不错。
最可怕的克星还不是露丝的会员卡,而是西西的男人。说起来西西也是三高女,高智商高学历高职位,看书听音乐品位并不差,可咋看男人的眼光就那么差呢?在她眼里,选男人就一个字——帅,管你是上司还是客户,管你是水管工还是健身教练,只要长得帅,她马上五迷三道,迅速坠入情网。你想,这本来就是一个男人吃香的社会,帅男人是多烫手的香饽饽啊?又帅又好的概率低得近乎于零,又被她那么不知羞耻地扑上去,人家把她当一送上门的便宜给占了然后迅速跑路,这样的惨剧发生几次后她也不知悔改,仍然一味喜欢帅男人。她的最新男朋友是个电影院的带位员——天,这种职业,收入不知是她的五分之一还是十分之一,所有花销她一人包办,豆干百思不得其解,帅,真能当饭吃、当钱使吗?
所以,豆干不思悔改,仍然兴兴头头地买那些穿不出去的波西米亚风,不就花点小钱吗,买我乐意行不行?小癖养人,比起那些大价钱的会员卡和人财两空的花瓶男人,她心甘情愿被她的小克星继续克着。
时间:昨天晚上7点-10点
地点:广州南天广场(感谢刘志国帅哥,感谢谋士广告公司,还要感谢陪我们到最后的靓女小何)
主题书:《正见》
主题:我理解的佛教思想
召集人:麦小麦
主持人:曾敏儿
长驻副主持:姚远东方
参加人员(排序不分先后,乱写):刘旭涛、林玮琳、周莉、黄佟佟、侯虹斌、李玲、李木子、陈虹、姜中星、张玥晗、朱继红、白岚、朱慧憬、慕容雪村、某小丫、翁小筑
活动形式:
主持人引导大家发言,到后来需要各自凭音量与气势抢着说话。
欢迎广州日报记者林玮琳现场采访。
欢迎慕容雪村意外到场,并且坦诚地讲述了他的宗教观,虽然很多人不同意,但毕竟是一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值得借鉴。另外他读书很多,记性极好,值得学习!
还有一个意外是我的同事刘旭涛突然出现在门口吓了我一大跳,而他并不是我通知的——这个世界实在太小啦!
另外,这次不仅有几位MM带了水果零食,还有亲爱的朱朱拿来一支巨型红酒,弄得开车来的桶子们遗憾万分。
活动概要
大家发言十分精彩,无法一一记之,只好尽力记住一些的关键词,其他的恕俺无能为力。看来下次真需要一个专业速记,这个速记在哪里呢?
敏儿:有趣、无常
朱慧:通俗易懂、宁静
姚远:陈冠中、佛缘
玥晗:近乎佛教徒
小麦:无欲则刚
木子:婴儿摇鼓、和合
李玲:上流社会流行文化
侯虹斌:保持尖锐与愤怒
姜中星:过程、人生必经过程
白岚:清明、心性
慕容雪村:敬畏——敬畏全失、追求俗世幸福、宗教的美感
朱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刘旭涛:插不上嘴
另外我们的爱读书会增加了一个重要内容,请大家用一句话介绍一本自己正在看或者想推荐的书。
敏儿(推荐了一堆):《我去台湾这些年》
黄佟佟:蔡澜《我眼中的八婆和美女》
姜中星:唐德刚《袁氏当国》
侯虹斌:龙应台《大江大海1949》(有人提反对意见:太煽)
小麦:《明朝那些事儿》(有人反对:太浅,对人性的剖析停留在明朝)
慕容雪村:《国王的人马》
刘旭涛:北岛《青灯》
某小丫:阎连科《风雅颂》
朱慧:《火车》日本侦探小说
玥晗:《恶童日记》
周莉:《我们的广州生于80年代》
林玮琳:《陈寅恪与傅斯年》
以上发言为我胡乱总结滴,十分不全,十分混乱,太不专业啦,发言者有不同意见者欢迎跟贴更正。
另外,中国第一民刊《诗歌与人》主编、著名诗人黄礼孩做了一本《我的小学时代》,请诗人写命题散文,十分好看。我向他索取了二十本,读书会成员人手一本,下次俺们的主题就是“我的童年与小学时代”,这是一个非常轻松、非常忆旧的主题,届时会请黄礼孩来作嘉宾,时间可能会提前一周,基本定在下周二。请各位闲时看下那本书,并好好回忆一下自己的童年。
最后,我们还有一项爱读书会新倡议:建议大家以后参加读书会时自带水杯,做个环保的爱书人。
一个永远被柱状业绩图折磨的人,在我的心目中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这种劳什子的柱状图,也是我心目中最残酷的东东之一。有幸一辈子没被这玩意儿规划过,也就是说,我从来没做过这种能够被数字量化的工作。曾经有份工作是用发稿量来计算工资,那已经搞得大家怨声载道,如果老板还胆敢把末位用红笔标出来、贴到墙上给不相干的人看,那我估计整个编辑部都会造反的。我和我的同行,从来不觉得自己做的是一份可以计量的工作,拜托,我们用的是脑,是创意———当然,做销售的也不是不用脑,不是不要创意,可他们命苦,要和数字作斗争。
细细想来,所有的工作似乎都可以归纳成两种,一种是可以数字化计量的,一种是凭主观感觉衡量的,而身在其中的人也可以由此归类,最极端的是两头,一头是标准化人生,一头是感性化人生,这样的极端人士不多见,更多的人身在其中,有的偏左,有的偏右。
我有位朋友就属于罕见的极端标准化人士,他一工作就做销售,一有本钱就开公司,一辈子都和数字与钱打交道,关于家庭,他有如下理论:“家是什么?就是两个人合伙生孩子过日子的公司嘛!”他把家像公司一样管理,恨不得在家里搞一柱状业绩图。第一个老婆便没受得住他的数字化管理,离了。和现在的小娇妻刚结婚便谈判:今年家用12万,够不够?小娇妻愣住:啥意思?你的钱不是我的钱?还要定额?她好容易接受残酷现实,一时手松10个月便没钱了,摊着手问他要,他倒好,气定神闲地说:“没钱用是你规划不好,你可以向别人借,然后列在下一年度计划里我来还。”他完全罔顾女人越来越黑的脸,还不知死地启发她:“你弄个支出表,再用电脑画个柱状图,就可以知道哪些支出不应该了……”话音未落,小娇妻一个花瓶砸过来,幸好被他眼疾手快闪过。
哗,真有趣啊,自己都快喜欢上自己笔下那个憨憨的胖男孩。
现在写不出了。如今的生活太繁杂,母性爆棚,相对而言童心便受到了极大的压抑,惆怅啊~~~~~
绰号麦兜的小明的完美生活
我的名字叫小明,就是小学课本里一用男孩举例就跑出来的——小明。
从出生到21岁,我都叫小明。
22岁那年,大家突然喜欢起一只叫麦兜的小猪,一天,一个女同学指着我惊叫:大家看小明像不像麦兜啊?
后来,大家就叫我麦兜了。
那个女同学的名字叫小红。其实我是有点喜欢她的,从20岁那年就开始有点喜欢她。
不过呢,要毕业了,大家闹哄哄地,这个和那个谈恋爱,没谈一个星期,那个又和另一个那个谈了,我不喜欢这样闹哄哄地谈恋爱,所以我就不会把那一点点喜欢告诉小红,她也就一直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想让她知道还是不想让她知道,反正到毕业她好像也不知道。
算了。
小红说我像麦兜,是有点道理的。我吃得很多,长很多肉,个子又不高,更惨的是耳朵还很大,就像麦兜的亲戚麦唛的两只招风耳。还有一点我也知道,他们觉得我像麦兜一样有点傻乎乎。
其实我并不傻,我自己知道的,顶多也就是有点笨手笨脚。
我只是懒得和人争,别人那么想,我也懒得去说清楚。
20岁那年我过生日,请了班上的同学去江边冰室喝饮料。
冰室很小,东西也很少,来来去去就是红豆冰、绿豆汁、酸梅汤几样,不过我们还是喜欢去。
20岁生日是很大的事,每个人点了一杯饮料,我说,不如再点一杯。他们又点了。喝两杯饮料每个人的肚子里都有点哗啦啦地响。
第二杯饮料喝完,同学拿出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
生日蛋糕!
这么大!
大家凑钱买的!
我一直不知道!
我激动得快要哭出来了。
吹蜡烛的时候我许了一个愿,让我以后能和小红在一起。他们说,是小红提议买个蛋糕带过来。从那一刻起,我就喜欢上了小红。小红不漂亮,但是眼睛小小的像樱桃小丸子,很可爱;小红平时喜欢整蛊人,但是你看关键时刻她想得多周到。
切蛋糕的时候我的手一直抖,切得歪歪斜斜,还是小红帮我加工了一下,才弄成一块块装在盘子里。
蛋糕很甜,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甜的蛋糕。我把头埋在盘子里,不让眼泪掉出来。
我抬起头的时候,他们都看着我笑了,因为我的鼻尖上有白白的奶油。
小红尖叫一声,有人把奶油涂到她脸上了,她举着剩下的蛋糕还击。
每个人都举着蛋糕往别人身上抹,每个人都变成了大花脸。
最后,冰室老板板着脸要我们把桌子和墙弄干净才准走。
这真是一个完美的生日会。
要毕业了,要离开这些同学,我不太想,不过没有办法。
还要出去找工作。
这家报社是一个亲戚的朋友的邻居的男朋友介绍的,他们给我一个电话号码,让我管人家叫骆总,让我说是小陈介绍来的,小陈就是我的亲戚的朋友的邻居的男朋友,就这么多。
我给骆总打电话,他呵呵地笑,很像一个什么总的样子,他说,小陈啊,是我的小兄弟,他还好吧?我赶紧说还好还好,其实我也不知道他还好不好。
两天后我去见骆总,我准时去的,他却让我在会客室里等了一个钟头,我看报纸,看着看着就打了个盹。骆总喊我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赶紧把流到嘴边的口水擦掉,揉揉眼睛进去。
骆总的办公室好大,比我们家客厅还大,比我们家客厅和卧室加起来还大。
骆总真像一个总,半秃了头,坐在大大的大班台后面。
他低头翻着我的简历,问我平时喜欢什么。
我说喜欢听音乐,看书,他又问听什么音乐,看什么书。
我说比约克的音乐和左小祖咒的音乐,村上春树的书和手冢治虫的书。
他镜片后面的小眼睛忽闪了一下,谁的音乐?村上春树我知道,还有个谁?
我说比约克是北欧女歌手,左小祖咒是地下摇滚的,现在到地上来了,手冢治虫是日本漫画家。
他又呵呵呵,说现在的年轻人和我们关心的东西不一样喽!
然后问我会什么。
会什么?会吃会睡会发呆,这些肯定不能告诉他吧?我说,会写文章,拿过学校优秀奖(多希望是一等奖啊,可惜不是)。
然后我就出来了。
后来就接到了上班的通知。我想是小陈的面子大,不然他为什么要我?
我现在的身份是夜班实习编辑,工作就是上夜班。
这里的编辑分三种,一种不用上夜班,一种只上夜班,一种可以上夜班也可以不上夜班。我是传说中最惨的那种,天天上夜班。
夜班其实是从下午上起,四点到报社开会,七点开始做版,其实只要三个小时就做好了,但不能下班,要等,万一漏了消息就该死。一直等到两点,可以走了。如果有大事发生,等得会更久,比如打仗了、闹流行病了,要等到四点。
中间那么多个小时,可以看电视、看报纸、上网,不能走远,不能打牌。
实习编辑的意思就是打杂,谁都可以喊你做事,我坐在那里,会有人喊,小明帮我拿那什么过来;麦兜你来一下——我们班也有同学到这里工作,把麦兜这个外号带过来了。
我虽然不聪明,但是很勤快,谁喊我我就第一时间跑过去。如果拿错了东西就再跑一次。
我开始分不清大样和红样,因为红样上没有红色,而且比较大,而大样上却有红色,又比较小,别人让我拿红样,我就跑去拿了大样,别人让我拿大样,我又去拿了红样。
错了几次,一听大样红样我就会紧张,心里会念,是红样,大的、不红的是红样;或者,是大样,小的、有红色的是大样。后来就不大错了,不过要是心里没念还是会错。
夜班编辑身体都不太好,面有菜色,我以为上夜班会减肥,可是报社吃得比学校好,没人喊我的时候我会睡觉,一闭上眼睛就睡着,很香,一有人喊我又醒来,很清醒。下了班,他们说回家睡不着,我不会,倒在床上一下又睡着了,而且可以放心睡到下午两点。
这样下来,我吃得又好,每天睡觉的时间又比以前还多,所以只能长胖了。
我觉得当夜班实习编辑很好啊。
大学同学约我吃晚饭,我去不了,因为晚饭时间我要上班,只能在办公室吃。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给我打电话,一个一个轮着和我说话,小红也在。
她工作不太如意,老板骚扰她,男生说要给那老板一点厉害瞧瞧,他们在策划,我参与不了,不能帮她。
原来上夜班还是有不好的地方,我心里很难受。
那天人家喊我做事,我跑得没有平时快。主任大姐说,麦兜今天怎么了?不太高兴的样子。
我耷拉着脸,什么也没说。
他们快散的时候又给我打电话,说计划想好了,却只能由我去执行,因为别人白天要上班。就是派个人等在小红办公室外,老板骚扰她的时候她悄悄拔这个人的电话,他就进去说是小红的三哥,让老板知道小红是有三个哥哥保护的。
他们这个计划好蠢啊,不过因为要我扮小红的三哥,我又很喜欢这个计划。
于是我的心情好起来了,坐在那里想事情,也不打盹了,别人喊的时候我跑得飞快。
主任大姐说,麦兜是不是接了女朋友的电话?一下又这么开心的样子?
我只管笑,并不说话。
明天我要少睡点觉去实行那个蠢计划了,不知小红喊我三哥是什么样的?
想到这里,我很开心。
我觉得我的生活很完美。
在明朝冯梦龙的《醒世恒言》里有一篇《闹樊楼多情周胜仙》,格局与许多中国古代传统故事一样,有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和一个相比而言黯然失色的无趣男子,女子是18岁的周胜仙,男子是19岁的范二郎,茶坊相遇,两人互相爱慕,引出一场要生要死的爱情悲剧。一出场,范二郎这样介绍自己:“我哥哥是樊楼开酒店的,唤做范大郎,我便唤作范二郎。”介绍自己非得先说哥哥,而且特地要强调是“樊楼开酒店”的,可见樊楼人人都知道,这样的介绍更让人容易记住。要说真实的樊楼,是北宋时汴京最豪华的酒楼,十分气派,开这样酒楼的人自然财大气粗。可是故事后面,周胜仙的父亲嫌弃范家是开小酒楼的,没钱没地位,不应允这门婚事,把一心要嫁的女儿活活气死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再看《闹樊楼多情周胜仙》里对樊楼的介绍“东京金明池边,有座酒楼,唤做樊楼”,与历史记载中处于“里城东面”的樊楼南辕北辙。看来,冯梦龙不过是在小说创作中随手拈取一个耳熟能详的名称罢了,这姓范的兄弟开的估计的范楼,不是樊楼。
真正的樊楼原名白矾楼,原先是商贩销售白矾的地方,后来改成酒楼,取名“樊楼”,究竟是店主姓樊,还是谐“矾”的音,现在已找不到确凿证据。到后来这家酒楼又更名为丰乐楼。关于樊楼气象的记载则很多,《东京梦华录》、《能改斋漫录》、《宣和遗事》等记录宋代社会生活的书中都有关于樊楼的文字,《东京梦华录》卷二《酒楼》记载:“宣和间,(樊楼)更修三层相高,五楼相向,各有飞桥栏槛,明暗相通,珠帘绣额,灯烛晃耀”。当时的三层楼,不啻于现在的高楼大厦,在普遍只有两层楼的酒楼里已经高出一个档次,加上建筑华美,一到夜间就张灯彩结,更是一般酒楼所不可比拟。樊楼刚开张时,竟然赠送顾客以“金旗”,十分豪气。元宵节的时候,樊楼顶上每道瓦楞间都放置一盏宝莲灯,成为汴京元宵一景。樊楼占足了地利之便,在西楼上可以看到御花园,这开始成为一个极大卖点,后来因为官府规定在西楼禁止远眺,更有传说中宋徽宗与李师师相会的地方就在樊楼西楼,这下一般客人别说不能远眺,恐怕上都不能上去了。
樊楼有好酒,是自产自销的“眉寿”、“旨和”,除了本店销售,还有数千家“脚店”每天在这里“取酒沽卖”,也就是到这里来进货,可见其受欢迎程度。
有好酒,还有好酒器,明人编定宋话本《俞仲举题诗遇上皇》中,俞良到丰乐楼(也就是更名后的樊楼)装作等人,酒保“便将酒缸、酒提、匙、箸、碟,放在面前,尽是银器”,光是这一桌银器恐怕就值百余两。
光有好酒好菜仍然不足以让一座酒楼变成一个时代的缩影,樊楼里还有官宦文人们都喜欢的美人歌妓。说提樊楼不能不提到李师师,她便是樊楼首席、也是汴京首席名妓。据《宣和遗事》描述,当时李师师住在内西楼,此屋甚雅,珠帘秀额,红床锈被,四壁挂山水名画,绿绸窗帘,她红绸调筝与屋侧,青衣演舞于中庭……李师师的艳名吸引了宋徵宗赵佶,演出一段流传千古的风流韵事。清代陈维崧有一首《木兰花慢·汴梁城内有李师师巷经过感赋》“是东京旧迹,愁漠漠,雨丝丝。怅赵宋繁华,樊楼笑语,总被风吹。”也是吟咏这段艳事的。
《水浒传》里有两处提到樊楼,有两个情节便发生在樊楼,一处是第七回,陆谦为让高衙内得手林冲娘子,计赚林冲去樊楼吃酒,从此林冲的人生之路开始发生巨大变化;另一处是七十二回宋江元宵上东京,路过樊楼,“听得楼上笙簧聒耳,鼓乐喧天,灯火凝眸,游人如蚁”,便和柴进一起上楼,“取些酒食肴馔,也在楼上赏灯饮酒”,突然听见隔壁包厢一阵喧闹,过去一看,原来是九纹龙史进和没遮拦穆弘喝醉了正在口吐狂言。可见樊楼与当时人们的生活真是息息相关,描写市井生活,绕都绕不开樊楼,估计流行程度与70年代的“老莫”不相上下,而今天,因为可选择的地方太多,反而挑不出一家如此引人注目的名店呢。后来的一些文学作品里,干脆用“樊楼”来范指酒楼,一家酒店的名字成了一个行业的代名词,也许就像“吉普”由一个品牌变成一类车型的名称一样吧。
樊楼生意太好,带动了周边的人气。周围的小茶楼都干干净净,卖很贵的茶。宋代话本《汪信之一死救全家》,以善煮鱼羹而知名的宋五嫂,也“是汴京樊楼下住的”。清代黄任的《西湖杂诗》有云“鱼羹宋嫂六桥无,原是樊楼旧酒垆”。许多宋代话本都以樊楼作为故事发生的主要场景,有的写实,也有的只是借它的名字罢了,正像《闹樊楼多情周胜仙》。樊楼成了一个著名的社交场所,《齐东野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沈偕的吴兴阔少,到京师追求一个声价“甲于都下”的名妓,一天,他将她带上樊楼,对楼上上千酒客说你们随便喝,“极量尽欢”,我来买单。从白天喝到晚上,“尽为还所值而去”,从此他的名声传遍京师。樊楼在这则故事里也成了一个具有象征意味的标志:征服樊楼,就征服了京师。
樊楼热闹,自然少不得文人墨客。宣和状元黄彦辅曾在醉酒后题《望江南》词十首,咏樊楼明月,歌咏樊楼之月,被时人誉为“谪仙堕世”,名声大振。诗人、理学大师、朱熹的老师刘子翬年轻时也爱上樊楼,并留下吟咏樊楼的诗,是他的《汴京纪事》20首之第17:“梁园歌舞足风流,美酒如刀解断愁。忆得少年多乐事,夜深灯火上樊楼。”将名士少年飞扬的生活描写得十分尽意。
樊楼的命运也与宋代命运紧密相联。南渡之后,西湖边上又按旧京格式建起了宏伟的丰乐楼,延用的是北宋末期樊楼的名称。诗人刘克庄在他的诗作《即事十首》中就写道“吾生分裂后,不到旧京游。空作樊楼梦,安知在越楼。”贬斥“直把杭州做汴州”,又把丰乐作樊楼的南宋朝廷。宋末元初诗人方回的《次韵宾旸啼字犹字二首》也写道:“往年灯火醉樊楼,月落吹很小未肯。不惜黄金追胜事,肯回青眼顾时流。”表达是的与刘克庄相似的情绪。
小馒头同学开着车送大家去看车展。
超炫的迷你。
超搞笑的广告词
玛莎拉蒂。
林宝坚尼及其靓车模。三川说最不理解的事就是车模,可是有车模在就是看的人多,没办法。
宾利。不知有没有2012里面那辆牛?
小馒头的至爱:加长悍马。
俺家雪佛兰也有这么炫的跑车。
联合国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Violence
Against Women),而11月25日—12月10日被定为全球“消除性别暴力十六日运动”(the global “16 Days
of Activism Against Gender Violence”
campaign)。全球的许多组织都会在这期间举行各种活动,以提高公众意识,消除性别暴力。
今年的活动,还将性别暴力延伸至我们身边的“技术与美丽外衣下的暴力——整容、瘦身”,我们携手当代艺术家张晓静、陈洲及整形美容研究专家柯倩婷,在呈现一场“美丽突围”的主题展之外,力图从性别的角度切入对“美丽暴力”的关注,并唤起更多对充斥于社会中的“美容暴力”的反思。
1、还有那么多人、尤其是那么多女人生活得如此糟糕,自己已经太幸运,所以更该做些什么帮助他人。
2、身为一个文字工作者、媒体工作者,一定要时刻警惕自己笔下有没有无意助长不良意识,做了男权主义的帮凶而不自知。
寂寞这个词,曾经与我的青春年代如影随行,可如今又仿佛变成一个好陌生的词。自从生了宝宝,一回家就被他这个小跟屁虫紧紧粘住,有十分钟闲暇翻翻闲书都成了一种难得的奢侈,哪里有空寂寞?再说,被他动不动就深情表白“妈妈我好爱你”,一颗心再也容不下什么寂寞。
回头看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自己,好遥远啊。其实,在那段狂乱的青春期,也没有什么时间让我真正寂寞。你想,从读书那天起,一屋子男女孩子挤在一个教室里,课程表排得连轴转,身边时刻有人同出同进,还有数不清的作业、考试催命似地等着你,谁真的有资格来寂寞呢?不寂寞就不叫少年人了,那些“没有人了解我”、“我的心好寂寞”的口头禅,今天看来怪好笑的,当时却诚心诚意地烦恼过甚至痛苦过,谁说一定要吃不饱穿不暖才是苦?少年人的内心忧伤照样可以一望无际,内心却始终在寻找出口,找不到,又无以诉说,便只能独自寂寞。这便是青春的感觉。青春呼啸而过,那种飘忽的寂寞感便离我们越来越远。人生往后走,寂寞也越来越沉重。
年少时以为寂寞的出口是爱情,真的爱了才知道,爱情只会带来更深的寂寞。如果说无知年少时的寂寞是轻雾,那后来的寂寞便如黑夜,伸手不见五指。
初婚的时候,先生出差多,我总是一个人在家,家人问:“一个人晚上怕不怕?灯泡坏了会不会修?”我淡淡地说:“都习惯了,没事。”表面越平静,内心越难过。其实单身的时候更多一个人在家,并没有觉得不妥,一旦结了婚感觉就完全不一样。那时我们只有一辆摩托车,他平时用摩托载着我满世界玩,他不在家的时候,我会一个人到那些地方去,到处是成双成对的人,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沉浸在形单影只的孤单里,自己把寂寞升了级。我特别喜欢巫启贤的《思念谁》“你知不知道寂寞的滋味,寂寞是因为思念谁。”那个深情款款的巫启贤和后来快嘴快舌的超女评委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嘛,我直到现在也无法把二者联系在一起,因为前者的歌声里寄托了我好多年的真实感觉,太神圣了。
我爱旅游,因为常常找不到游伴,更多的是独自一人出游,这成了我身上一个值得骄傲的标签。潇洒是真潇洒,背个背囊拿张地图,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甚至心血来潮爬上一列和事先目的完全相反的列车,一边找列车长补票,一边在内心窃喜。
潇洒的代价便是寂寞,独自一人走在路上,既没有人帮你照相,看到动人风景想发句感叹都没人听。屡次找人拍照效果太差,我便在背囊里放个小小三角架玩自拍,我也习惯了边走边发短信,给他发,给朋友们发,结果被朋友说成:“又来晒幸福,又来气我们上班的人。”真不是晒,只是寂寞,面对动人风景无人分享的寂寞。
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是不一样的,那时觉得寂寞无边无际、今生今世似乎都走不出来了,突然一切就变了,寂寞离我一下子好远,当年让人深恶痛绝的寂寞竟然变成时常怀想的滋味。怀孕了,当妈妈了,我的生活刹时翻天覆地。现在我的家里总有一屋子人穿梭往来,每天吃饭都像个大饭局,想清静一会儿都得细细筹划。旅游?基本只能在脑子里游,只要出门超过两天就要和带孩子的婆婆好生商量,婆婆是好人,从来没有怨言,只是一想到我走了她就得没日没夜连轴转带孩子,自己心里都不忍心,加上思念孩子,无论多重要的出差,能少一天是一天,哪里还有游玩的闲情?
寂寞?我好怀念那种寂寞的感觉啊。以前先生不在家我会到外面吃快餐,吃的是寂寞。现在偶尔有事也吃个快餐,吃的是自由,一边吃一边想着可以稍晚再面对那些家庭琐事,不由阵阵窃喜,真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想起曾经喜欢过的另一首歌,是纪如璟的《寂寞的自由》:“寂寞是一种自由,让眼睛跟背景远走。”谁说不是呢,寂寞也是一种自由,只有失去寂寞的机会,才知道这种自由的可贵。
什么样的异性最有魅力?这实在是个很私人的问题,青菜萝卜各有所爱,环肥燕瘦都是魅力。男人爱杨贵妃的肉感,女人却对自己身上多出来的二两肉如临大敌;女人觉得男人专一有魅力,而男人却恨不得回到民国以前,个个合法妻妾成群。
具体到个人,我的魅力观是这样的形成的:小时候喜欢的读物有两种,一是童话,一是民间故事,虽然一个土一个洋,可是大致套路差不多,都是丑人作怪,不得好死,漂亮人儿不是公主就是王子,就算生来下贱,经历一番曲折爱情后,最终也会做上国王和王后。于是,我就把王子当成了男性魅力范本: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性正派、乐于助人。这套审美观一直作用至今,所以说,3岁前吃惯的菜便是你一辈子的口味,这话绝对是大真理。
大了,真实和虚构的人见多了,这套魅力范本仍然发挥作用,比如,我狂爱格利高里·派克,不喜欢马龙·白兰度。这直接导致我成了一个十分乏味的人,朋友们斥之为“一身正气”,我知道他们的意思,就是不解风情呗。
不知是不是因为年龄渐长,慢慢开始喜欢面容俊朗的小靓仔,言承旭、陈坤、奥兰多·布鲁姆、米帅,雕塑般的完美面容,看一眼开心半天,养眼养心。而据我所知,许多男士都很瞧不上这一类,觉得他们是男版花瓶,丢了男性群体的脸。
花瓶有什么要紧?男人喜欢玛丽莲·梦露,还不都因为她是一只会放电的风骚花瓶?半个世纪过去了,就凭着一些照片、几部除了她以外毫无可看性的烂片,她至今仍是中外男人心目中屹立不倒的梦中情人,其地位之稳固,根本不作她人想。许男人喜欢女花瓶,就不喜欢女人喜欢男花瓶?
对明星,只能远观不能亵玩,嘴上吃吃豆腐过干瘾,人家再美再丑关你屁事。说到身边人的魅力,标准立马不同,而且,永远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男人对女人的标准很清楚,家花和野花分工合作,家花老实贤惠就好,野花风情荡漾才是真魅力。以前女人比较被动,被定位为家花的,便把烟视媚行的当坏女人。现在不同了,女人对男人也要求多多,基本上来说,我心目中的最有魅力男人是这样的:闲时是款游戏机陪我玩,花钱时变身提款机取之不尽,在家做个煮饭洗衣多功能家务机让我省心,卧室里则自觉成为智能型床上用品哈哈哈哈——四物合一方是魅力好男人——哗,我看见众男朝我狂扔板砖了,他们在悲愤大叫:“呸,也不看看你自己是谁!”
哈哈,男人做不到,还不许女人过过嘴瘾吗?魅力这东西,说说则已,落到实处却是杯子配茶壶,讲个般配。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西施,谁是谁的永恒魅力,谁又是谁的不变诱惑,人人心里有杆秤,男人和女人,就不要再横挑鼻子竖挑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