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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法而行

华政1981级美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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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按语

    诚如长江商报昨晚报道的标题《重庆律师“造假门”引发律师界地震》所言,这场有关律师“造假门”的事件已经引起了全行业的关注与关心。当然,事件所引出的议论已经不仅仅限于律师界,而且还引起了诸多学者的关注。今天,各大媒体报道律师界许多律师在联名向有关部门要求重庆公安部门依法回避。鉴于《中国青年报》既不客观也不公允并在法院判决之前即盖棺定论的报道所造成的影响,有律师愤然要求中国青年报向律师界道歉,还有律师建议全国律师协会起诉中国青年报。而资深律师、来自杭州并担任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的陈有西律师则写出了一篇酣畅淋漓的驳斥文章。同时,不少著名学者也发表了既有高度也有深度的评论文章。

    为此,一并转载如下:

 

 

博主按语:

    重庆打黑“律师造假门”爆发后,许多律师乃至媒体的朋友都在问我如何看待与评价。其实,从新闻学理论来讲,披露事实情况的方法就是一种观点与看法。从前天到今天,我都在以一种客观的方式披露此事的进展。今天我要转载的是来自北京晨报及其他媒体今天凌晨发出的报道,这则报道自然会让许多律师颇感欣慰。当然,对于此事,昨天我在接受南方周末等有关媒体采访时也提出了几个疑问。我认为,如果一切属实,李庄不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更要与律师这个神圣的职业头衔完全脱离。但是,如果并非如媒体报道,怎么办?于是,我的疑问也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

    一是对李庄采取强制措施时机是否适当?在一个尚未具有法律上最后说法的案件中,突然对一位辩护律师律师采取强制措施,会不会给人留下运动员摇身一变成为裁判员的话柄?打黑本来就是一个比较敏感的社会问题,此时如此高调对律师采

博主按语:

    从12月13日晚上至今天,许多律师跟我通电话或发短信问我怎么看待重庆涉黑“律师造假门”事件。我的回答是,尽管疑点重重,但也需要冷静观察。在这方面,律师的观察和议论均值得参考。北京荣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刚律师的观点尤其具有代表性,针对有关媒体的报道和不原透露姓名的官员的言论,他说出了一番法律人的精辟之论。

 
关于重庆涉黑“律师造假门” 北京律师有话说

文/董刚

 
  从来没有兴趣和某个谁搞论战。但今天我是要说两句的。
  重庆打黑,律师依法参与,维护司法公正,好事情。
  北京康达所

博主按语

    这是来自12月14日晚间央视《新闻1+1》的直播内容。重庆打黑“律师造假门”新闻的爆发,果然震动了律师界乃至其他社会层面。于是,央视新闻也很快作出了反应。但是,学界自然还是保持了惯有的理性。所以,做客央视的何兵教授从独特的视角发表了值得参考而富有深度的见解。

    以下即为现场对话内容:   


  主持人董倩

    一个颇有名气的律师给当事人做辩护,结果却把自己给弄进去了,这是昨天发生在重庆的一个事情。根据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消息说,在重庆市打黑行动中被抓获的某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的律师李庄昨天被重庆市检查机关批捕。我们先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事情的始末。

    画面配音

    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易网2007年全国百强律师排行榜第二位。职业多年,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使近百名刑事案件

博主按语

    从12月13日晚上开始,各大媒体爆出了一条注定要震惊中国律师界的新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为重庆一涉黑杀人案辩护,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该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案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的还有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军。

    消息来得实在太突然,新闻来得实在太集中,以至于许多律师还在互相打探有关内情,许多与律师界有关的人还在互相询问有关内幕。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不论最终的说法怎样,这是一条注定要影响整个中国律师界的事件。为此,在刑事辩护事业、律师执业风险、律师职业伦理等方面,尤其是具体到本案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的时机、对犯罪嫌疑人举报的采信度以及是否与行业协会沟通等环节上,均值得关注,值得讨论,更值得思考与研究。

    这是一条来自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2009年12月14日的报道(作者为该报记者郑琳 庄庆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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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桂明

  从律师制度而言,今天应该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
  30年前的1979年12月9日,刚刚恢复组建三个月的司法部正式下发了“关于恢复重建律师制度的通知”,从而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工作正式纳入国家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此前,牵头筹建律师服务机构(那时还都叫法律顾问处)的是各级法院。正如当时的五大政法院校,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出面着手筹建。
  然而,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我竟然从网上得知了一个噩耗:郑传本律师于2009年12月6日18:45因病医治无效在上海中山医院逝世,享年77岁。
  我一时无语,一种莫名的悲痛从心底涌出……
  是一种巧合还是一种纪念?
  按理说,在当下这个时代,77岁还不算老啊!为什么呢?
  我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郑传本律师正是我策划协调的最后一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太原召开的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我印象中,身材魁伟的郑律师不管是开会还是聊天一直是说话声音很大,一如法庭辩论时的气势和气场,且带有明

博主按语:

    2009年11月5日至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河北省廊坊市迎宾馆隆重举行。该会议系社科院法学所冀祥德教授主持的国际合作课题组成部分。来自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团中央、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科研单位的170多位国内外法学界学者和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界专家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学者们紧紧围绕'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中国廊坊经验'、'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中国潍坊经验、烟台经验'、'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域外经验'、'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以及'协商性纠纷解决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等五大议题展开了热烈而活跃的研讨。会后,与会专家学者们参观了独具'廊坊经验'特色的'调解速裁庭'、'温馨调解室'和'女子调解庭'。

   

博主按语:

    就我个人的了解,本文所提到的这个“老外”麦宜生是一个对中国、对中国律师有情结的加拿大人。这位常常被中国朋友称为“麦医生”的“老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还娶了一个中国美女,还去过中国很多地方。如果他要进入娱乐圈,他的知名度可能会超过我们所熟知的相声明星加拿大人大山。但是,他把焦距对准了中国律师,十年前,他以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博士的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做访问学者。因为法学所朋友引荐,他找到了时任《中国律师》总编的我,希望我为他的“中国律师业状况”课题调研提供帮助。于是,才有了他后来在美国出版的著作。但是,时隔十年之后,他再次对中国律师业作出的调研结论,我则不太认同,尽管我依旧赞同并感佩他对中国律师执业环境的关注与研究。

    以下即为法制日报的报道:

   

   

    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北京市海淀区的大街小巷,麦宜生这个“老外”比许多久居北京的外来人更加熟悉海淀区的变化。
  今年7月,当这个来自加拿大的“老外”满腔热情地


2002年12月与江平老师在“法学与法治巡回讲坛”昆明站


——庆贺江平教授八十华诞

                                 
文/刘桂明

  许多人看到这个标题,也许会怒斥:是谁如此狂妄,竟敢给一代宗师江平先生

湖南省作家协会系列报道之一

 

老作家张扬面临“手铐拘传” 

省作协名誉主席挥拳痛打省作协“老娘”

2009年11月23日上午10点,湖南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作者、66岁的老作家张扬来到作协,径直登上五楼,跨进“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挥拳痛打十几年来身兼六职(办公室主任、人事处长、纪检员、党组秘书、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外联”)、有省作协“老娘”之尊的51岁女人彭克炯。原党组书记赵文智和一女青年全过程“在座”,对眼前发生的事均无任何反应,其中赵文智一直面带笑容。

彭克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