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基于“数钱能镇痛”这种“前卫理论”吧,往往出现“重经济赔偿而轻刑事处罚”的倾向,包括交通事故案件的办案者,也愿意尽量简单化地将悲伤和痛苦数字化。
对“6·30”惨祸中遇难的5位逝者的赔付商谈工作已经结束,南京市江宁区政府与逝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付资金由区政府先行垫付,条件成熟后再向肇事者张明宝追偿。赔偿5位逝者家属的总数额可能在200万元-250万元之间。(7月5日《扬子晚报》)
这条消息被舆论啧啧称奇,一些媒体已开始一笔笔算起账来,细算每一个条款按上限赔偿的“优惠”,一些人甚至以谈论“中彩票”的语气讨论这件事,并将其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数条人命和数个家庭的绝望和悲伤,因这组看似“巨大”的赔偿数字,而变了味道。
何以会出现这样的奇怪场面呢?仅仅以观者的冷血和缺少悲悯心来说事,是不够的;而是这赔偿的额度,已到了构成受关注新闻的额度。在当下,一场交通事故的“命价”,少则三五万,多则二十万,而二十万以上,就是“新闻价”了。杭州“70码”和成都公交车起火事件,就属此列。这种赔偿,与公众的关注度成正比
|
标签:杂谈 |
分类:民间记事(江湖小人物的故事) |
|
|
| 作者:安徽青年报记者 徐徐 来源:学生周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