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甲骨文字之三百六:苣 炬

标签:
甲骨文苣炬本义燮文化 |
分类: 远古史·甲骨文本训 |
苣是莴苣的苣,炬是火炬的炬。這兩個字都是現代漢語常用字,但是在東漢《說文》中卻沒有火炬的“炬”字,只有萵苣的“苣”字。而且萵苣的“苣”也不是當做“萵苣”,即俗稱的萵筍解釋。
《說文》:“苣。束葦燒也。從草巨聲。”就是說本義為點燃蘆葦扎成的草把。《康熙字典》“炬”條下有注:“《說文》本作苣。徐鉉曰:‘今俗別作炬非’。”說明“炬”是“苣”的別字,出現在許慎之後,徐鉉之前的歷史年代,即唐末五代之前。但是“苣”“炬”兩字本義是相同的,都是火炬的意思。
《史記·田單傳》:“牛尾炬火光明炫耀”(三家注本)
《後漢書·皇甫嵩傳》:“束苣乘城”《說文》段注:“俗作苣。以此為苣蕂萵苣字。”
我做了上面的考證目的是爲了引出一個長期以來被誤譯的甲骨文字,如圖: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當爲燮之初文。”
馬如森《殷墟甲骨學》釋為“燮”字。
該字在卜辭中一般與夕連用為“夕~”。于省吾認為“亦均為不吉之義”。
卜辭:“癸亥卜。兄。貞:旬亡…夕~大爯…”(前5·33·4)
卜辭:“癸亥卜。史。貞:旬無禍。一日囗。甲子夕~大爯至于…”(簠雜116)
這個“夕~”到底作何本義破譯完全取決于上圖中甲骨文字的本義。從這個甲骨文本字可以看到,它是從焱(或從燚),從一個大頭向上的銳角的三角形,從手。注意這些造字的元素包括形狀大小方向都是在造字中起著各自的作用的,必須準確無誤。例如有學者認為中部的銳角三角形是▽,這就為甲骨文本字的理解帶來了不便。這個呈锐角三角形的意符是用作火炬的松明,就是松树中富含松油的部分。將其加工成上粗下細的形狀,上端便于點火燃燒,下端便于手執。
雖然早在仰韶、龍山(長江以南為馬、崧、良時期)時期就有陶豆的存在,考古中也有大量的陶豆出土。但是截止目前的考古實證還不能證明殷商時期夜晚點油燈照明。殷商以前的陶豆主要用于禮器和食器。
殷商時期的照明主要是依靠點燃松明發光來照明。有兩個甲骨文字可資證明:一是甲骨文“松”,上從火,下從木,本義是用于照明的樹。參見《破譯295》二是本字。我認為本字不是漢字“燮”,原因是燮除了從又(手),從火以外,它還從言。而從甲骨文本字中我們看不出該字甲骨文中有“言”這個意符。本字的甲骨文只有三個意符:手、松明、火。它是一個會意字,意為“手執一柄燃燒的火炬”,是一個動詞。按照甲骨文的造字規律,本字的甲骨文去掉意符“手”,剩下的部份就是“松明火炬”的意思,是一個名詞。“火”在這裡是一個非固定意符,可以是三個“火”,也可以是四個“火”(見簠雜116)。“火”集中在銳角三角形的上部表示火焰是在上部燃燒;手在銳角三角形的下部表示手執火炬的下部。
【甲骨文字本義小結】
炬(東漢為苣)的本義:殷商時手執松明點燃的用于夜間照明的火把。動詞。
夕炬:殷商時的時間特指。本義為日落以後的點燃松明火把的時間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