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初步统计,汶川大地震造成5000多名孤儿,尽管我们国家和四川民政部门还没有出台收养汶川地震孤儿的具体政策,但全国各国申请收养的人数迅速增加。这些表达收养意愿的人士爱心值得充分肯定,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收养孤儿不能只凭一时、爱心闪现或头脑发热,它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过程,收养人必须具备各种收养条件。在这方面,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效的收养政策,这些政策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要求收养人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更重要的是必须确保被收养的孤儿心理不被压抑、扭曲。
申请人必须与孤儿见面
美国相关的移民法律明文规定:如果孤儿系国外儿童,申请收养者必须证明已经结婚的申请人和配偶或尚未结婚的申请人本人在收养手续办理前或办理过程中亲身见到过孤儿。(仅仅看到过所要收养孤儿的录像或照片并不构成“亲身见到过孤儿”这一事实。)已经结婚的收养人与配偶必须共同收养,或未结婚之申请人在办理收养手续时必须至少年满25岁。
要求与申请人与申请被收养的孤儿见面,可以确保申请人不会在收养后悔约,从而提高办理收养手续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双方见面,彼此有了直观的认识,在这一前提下收养,申请人的心理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从而确保申请人在今后的日子里兑现自己的收养承诺。
声明孤儿可以二次收养
当然,收养人和配偶或未结婚之收养人在办理收养手续前或过程中并未亲眼见到过所收养的孤儿,申请人(和配偶,如果已经结婚)仍有机会收养成功,但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声明表明申请人(和配偶,如果已经结婚)的意愿,而且必须同意孤儿可以二次收养。
也就是说,监管机构如果发现收养人违反了自己的收养承诺,被收养的孤儿受了委屈,监管机构机心强制收养人放弃孤儿收养权,被放弃的孤儿再寻找其他收养人。“二次收养”的规定像一把悬在头上的宝剑,提醒收养人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否则随时都有可能丧失收养权。
如果没有“二次收养”这一规定,收养人在收养成功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对收养的孤儿发生心理上的变化,比如失去了原来的爱心和耐心,孤儿的身心发展蒙上阴影。这个时候继续让收养进行下去,孤儿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心理会发生微妙变化,不利于健康成长。
收养前需要接受家庭调查
在美国,收养孤儿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接受收养前调查便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家庭调查必须在孤儿拟居住的州法律框架下由获得官方许可或获得授权为收养进行家庭调查准备工作的“家庭调查机构”完成。如果是跨国收养,家庭调查必须由在美国任何一州的法律框架下获得官方认可或授权的个人或机构完成,或由国外官方认可或授权的任何一方完成。在向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局提交前,在国外进行的家庭调查必须经过美国任何一州官方许可或授权的一家合适的公共或私立机构审查并获得一份有利的儿童收养推荐书。
个人和相关机构都具有进行家庭调查和编写家庭调查报告的资格。如果某机构获得官方许可,家庭调查报告中必须包括该机构所在州,许可序列号,如果有该项,还要写入许可或授权的有效期。家庭调查,可以在美国也可在国外进行,具体操作视孤儿预养父母居住地而定。如果预养父母居住在美国,家庭调查必须由预养父母所在州许可的机构进行。如果预养父母居住于美国以外的国家,当事州或获得官方许可的机构可以接受获得官方许可的或经过官方授权的外国机构进行家庭调查,该项调查作为未来进行有利推荐的依据。
家庭调查的目的同样是为了确保孤儿拥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不会因为被收养而受到虐待,心理上蒙上阴影。所以家庭调查意义重大。
家庭调查必须涵盖以下内容:必须亲自对孤儿预养父母进行采访和家庭调查。还要采访预养父母家庭中的其他成人成员。对预养父母及其其他成人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情感能力的事实评估。预养父母财政状况的细节性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债务,消费,赡养家庭其他成员的费用。对预养父母住房条件的细致性描述。如果可行,对预养父母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当照料的能力的细致性描述。有关为预养父母提供的咨询或安置后的咨询计划的描述以上因素将如何影响预养父母为所收养儿童提供照料能力的特定评估。
他们可以收养孤儿的人数以及他们应当对所收养儿童进行的一些限制。检查他们的儿童虐待纪录,调查药物滥用,儿童或性虐待或家庭暴力情况。这些检查和调查必须包括预养父母家庭中的每个成员。检查和调查结果必须写在调查报告的显著位置。如果以前有拒绝收养的情况,或者有有关预养父母家庭成人成员不利的家庭调查报告,必须获得对此种情况的解释。预养父母家庭中每个成人成员的犯罪史。如果没有如实反映逮捕或拘禁,任何药物滥用史,性或儿童虐待或者家庭暴力等情况,会导致预先处理申请或收养申请的驳回。
预养父母和主要或唯一居住地在孤儿预养父母家的每个年龄在18岁以上的成年家庭成员必须坦白自己的任何一项逮捕或定罪史。有关预养父母和其他每个家庭成人成员的法庭认证的起诉书副本和所有刑事法庭起诉判决书以及有关从轻情节的由预养父母和/或每个成人家庭成员签字的陈述书都必须写入家庭调查报告中。预养父母应当知道,即使曾有过刑事或虐待史,如果之后的表现良好,在家庭调查报告中也会得到有利推荐。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局不接受超过六个多月才完成的家庭调查报告,除非在以后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内完成更新。一旦提交了家庭调查报告,如果有重要事件发生,必须进行及时更新,包括婚姻状况的改变,财政状况,家庭住所的改变,遭受逮捕,定罪等等。
成为合格的养父母
在美国,你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养父母,首先应当符合多项技术资格。成为养父母至少需要是美国公民。没有被定罪为严重罪行。在进行收养申请时,必须从一名合格的社会工作者那里获得一份正面的家庭调查预安置报告,这份报告表明在身体,财政以及情感方面预养父母具备从国外收养儿童的能力。
美国有许多收养孤儿中介机构,这些机构一般为慈善性质,不以赢得为目的。不同的中介机构的要求大致相当,但收养的方向不同,有的致力于国内孤儿的收养,有些是为收养国外孤儿牵线搭桥。比如,有的机构专门负责处理美国公民收养中国孤儿事宜。
有一家收养机构规定:父母的年龄:单身父母必须至少为25岁。中国要求配偶双方必须至少30岁。年龄在50岁以上的家庭根据各个家庭的情况具体考虑。收入:美国政府要求申请收养儿童的家庭的收入水平比贫困线高出至少25%,或具有坚实的资产。中国对此有固定的收入要求,家庭收入必须在3万美元以上等。所有其他收养项目都要求预养家庭调查报告表明,拥有足够的收入,能够使一个孩子正常成长并为他提供医疗保健。家庭规模:中国要求收养儿童的家庭已有的儿童少于5人,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允许破例收养。其他项目没有固定要求。
父母的健康状况:收养家庭应当为每个孩子提供能够正常成长的稳定环境,如果家长一方有人患有严重疾病,例如癌症,则不具备收养资格。养父母方有身体不便情况的通常可以收养。在这方面中国的限制较为严格。被收养儿童的年龄:在中国,绝大多数家庭收养的为健康的8-12个月的幼儿,最年轻的配偶一方年龄在45岁以上的家庭可以收养年龄更大的儿童。乌克兰规定,被收养的儿童年龄至少为14个月。
收养要求非常具体。比如住所的空间应该足够大,孩子或孩子们要有单独的卧室。保证5岁以及更大的孩子不与异性孩子共享一个房间。有时间和能力照料孩子。能够为自己和家庭成员获得联邦调查局/警方出具的没有儿童虐待史证明。提供年度身体状况报告,表明所有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传染病。当上班或其他原因离家时,要有适当的儿童护理方案等。
另外,这些收养机构还推出“做好养父母的准备培训”计划,准备培训包括一连串密集会议,集中讲授如何帮助儿童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行为,如何帮助他们与他们的生身家庭联系以及理解收养的影响。培训一般每周两次,为期五周。这样的培训为预养人打下了必要的心理基础,为即将被收养的孤儿提前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这样,一旦完成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孤儿便可以在这些爱心养父母的关心、照顾与教育下健康成长。(杨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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