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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份老子公仆书记民宅杂谈 |
分类: 吐鲠集 |
作者:朱方清
深夜零时,四川省剑阁县剑门关小学蒲老师的小儿子被一阵擂门声惊醒,当他起来开门后,一个浑身酒气的男子夺门而入,在将这名不速之客推拒门外时,男子竟威胁道:“知不知道老子是谁?我是新来的镇党委罗书记,这个地方老子说了算,你敢推我出去?”这起发生在剑门关小学教师宿舍楼的书记醉酒私闯民宅事件,在当地造成严重影响,纪委已介入调查。(8月12日四川成都新闻网)
初读这条新闻,我还以为这个“书记”一定是冒充的。其真实身份要么是夜半入室偷窃财物的盗贼,要么是企图入室调戏良家妇女的流氓,或者干脆就是当地一谁也惹不起的恶霸,胡乱打着当官的旗号唬唬对方而已。你看深更半夜酒气熏天的擅闯民宅,加上他说的那番话,活脱脱就是社会下三滥者之所为,说他竟是人民的公仆,是一个镇的党委书记,打死都不敢相信。
然而这位罗书记的身份及其当晚的言行已经完全得到证实,是不容置疑了。据说他还是新上任的。事后记者采访这位罗某书记为何如此,罗某说:“那晚是去小学检查安全。”记者再问:“你半夜三更一个人私闯民宅去检查安全,不可能吧?”罗某又说:“我只是工作方法欠妥,第二天我还把小学校长叫到我办公室修理了一顿呢!”看看,这位罗大书记前前后后的嘴脸何其一致,果然一副“老子说了算”的派头!
那么,“老子”是个什么概念呢?《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其一,父亲;其二,骄傲的人的自称。罗书记勇于自称老子,那他一定是把草民们都当作他的“儿子”了。所以他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想喝多就喝多,想半夜上谁家就上谁家“检查工作”,骄傲得有些骄横了。而谁要阻拦,那是犯上,是大逆不道,甚至是“不孝”,于是他完全有资格居高临下像呵斥亲生儿子一样,一口一个“老子”,且字正腔圆,理直气壮,心安理得。就像旧社会的“父母官”,“官老爷”们,可不都是这么副德性。
然而无论罗书记怎么骄横自大,现在毕竟是新社会,他的身份主要还是党的公务员,是群众的公仆。“公仆”又是啥概念?公众的仆人,比喻替公众服务的人。像焦裕禄、孔繁森这样的好公仆,那是“视人民为父母”的,哪会凌驾于人民之上!罗某书记变“公仆”为“老子”,不能不说是他忘记了权力是谁给的,丢掉了执政为民的宗旨,沦落为一个蛮横霸道、忘乎所以的政治小丑,这样的官只会贻害党的事业,侵害百姓的利益,是党纪民心皆不容许的。
还得说说罗某书记的“辈份”问题。从“公仆”到“老子”,这是何其大的转折。是什么力量让他转换了角色,提升了“辈份”?恐怕除了他自己私欲膨胀内因质变外,外因也起了相当的作用,那就是一定程度存在于某些官员中的理想信念教育的松懈、监督约束机制的欠缺、考评使用制度的不完善等等,造成个别官员思想痪散,作风颓废,脱离群众,甚至骄横跋扈,作威作福,不可一世。这样的干部无异于执政体系中的毒瘤和败类,如不予以打击和清除,必将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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