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越云偷情的代价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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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越云坦承婚姻不幸福,希望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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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全在录影现场激动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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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越云曾经其乐融融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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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潘越云结婚10年,去年8月被曝和男子黄启洲偷情,被丈夫黄光全捉奸在床还拍下照片,潘越云与黄启洲于6月初被以通奸罪起诉。黄光全上周委请律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要向潘越云及黄启洲求偿精神抚慰金8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160万元),这也成了近年来通奸案件索赔金额的最高纪录。
51岁的阿潘以《天天天蓝》、《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等歌曲走红,她与画家丈夫黄光全结婚10年,育有1女,去年初,她与丈夫因长年经济分担不均、感情失和而协议分居,黄光全不甘心找人调查,发现妻子竟与合伙开餐厅的黄启洲同居。检察官认定,去年8月25日深夜,黄光全找警察捉奸,当房门被打开时,她与情夫全裸相拥正准备入睡,她被黄光全拍下背部全裸照8张,黄因此怒告两人通奸罪。
阿潘出庭时坦承分居后就与情夫交往,但只承认被捉奸那次有性行为。她红着眼告诉检察官,丈夫长期没工作,家中开销都靠她支付,夫妻早已貌合神离,丈夫吃定她是公众人物,捉奸后要求巨额赔偿,她虽然多次提出和解金额,但丈夫一直不理她。她拜托检察官别让媒体知道被捉奸一事,还请求在清晨开庭,以躲避媒体采访。黄光全一度频上节目反驳,家庭闹剧一发不可收拾。
潘越云日前接受平面媒体联访百感交集表示:“我从不知道离婚这么难!”强调结婚10年来一直都是她抚养2个人(指老公和小孩),她早在2003年就开始与老公谈离婚,提出离婚协议条件是“会对他完全负责任(指负担生活开销),也包括随时都可以看小孩”,但对方谈都不想谈,她说:“我当然知道他要什么,他不会开口,他很聪明的。”如今黄光全已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一开口就是800万元,也创了纪录。
对此黄光全强调求偿金800万元,是依据潘越云留给他的债务、信用卡债等所评估出来的数字。
潘越云的经纪人张曼芸昨表示尚不知被民事求偿一事,无法做回应;她所属唱片公司大国文化总监陈正刚则说:“一切交由律师处理。”
通奸赔偿金多判30至50万
专精家事案件的律师赖芳玉指出,一般通奸案的精神赔偿,金额多半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曾有判赔100万元的罕见案例,“但没见过判赔800万元的”。
至于法官将来判决金额会有多少?赖芳玉表示,因为潘越云是知名歌手,潘夫从事艺术品买卖,法官会参酌双方社经地位、收入及受害程度作出判决。
很多人熟悉潘越云,都是她的歌,然而,潘越云的私生活,却鲜有人知晓。据了解,潘越云12年前跟先生黄光全在淡水开餐厅时认识,两人交往近两年结婚,但婚后不到3个月,两人的婚姻就发生不和的状况。
据潘越云的友人透露,脾气暴躁的黄光全常常借酒装疯,对着潘越云大吼大叫,甚至在她怀孕8个月时,还拿着刀子、语带恐吓地在她面前挥来挥去。而从来不工作,只在家里喝酒的黄光全一直靠着潘越云赚钱养家,为了女儿,潘越云一个人扛起家计。10多年来,潘越云为了女儿只能维持假面的夫妻关系。
去年开始协议分居 老公跟踪搬了3次家
去年7月夫妻两人协议分居,由潘越云带着女儿同住。据悉,潘越云曾因受不了黄光全的精神摧残而搬过3次家,只是每次搬家,黄光全便会死命赖着她。
去年协议分居时,潘越云曾铁了心跟黄光全说:“这次你不用跟着搬来,我不会再让你跟我们住在一起。”只是没想到,黄光全趁着她到外地表演期间,以看女儿为由闯入她家,还私自偷制了一把她家的钥匙。
媒体误解深感遗憾
潘越云说到这10年来遭受到的精神折磨时表示:“我求助无门的时候,不像别人可以回娘家诉苦,我17岁时爸妈就去世了,每次看到女儿,就会想起我的爸妈,如果他们知道我的婚姻是这样一败涂地,一定会替我很难过。”潘越云说:“此次事件,原属家务事,因少数媒体作出与事实有出入的报道,引发更多媒体与群众对我的误解,深感遗憾。对于个人的所作所为,愿以成熟态度面对及承担,并由衷向支持我的歌迷、朋友及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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