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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麟人民大学教师吃保护动物无罪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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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那吃犯法吗?退休居民(世纪坛附近):捕了不就是吃吗,那肯定也犯法。退休居民(世纪坛附近):一块儿抓起来。记者:吃的也抓起来?退休居民:对,这才没人吃。大学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又知道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又故意就要吃,这就不好了,但我不认为这是违法行为。记者:为什么呢?大学教师:因为我觉得我们国家现在的宣传力度等都还没有到这个水平。(《央视》12月02日)
笔者看了这个新闻后,先用百度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果出人意料,法律有禁止非法猎捕、杀害出售、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法律没有具体的细节明确规定吃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人民大学老师的话从法律的角度没有说错。吃客不违法,经营方违法,所以,吃客无忌,经营方为了利益,昧着良心,残忍捕杀野生动物,赚着黑心钱。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吃客如果明知吃的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还是要吃,在情理上也属于一种杀戮,在良心上也是一种罪恶,但是,法律上还没有规定吃客有罪。没有制止买卖,就不可制止杀戮,野生动物保护法也会变成一纸空文,把吃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食客入罪,是制止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买卖的有效途径,从此看,野生动物保护法需要进一步完善,把明知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还捕杀来吃的食客也入罪,让人不敢食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人民大学教师称:“我不认为吃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人民大学教师的言论引来网民的讨伐、拍砖之声,网民的善良愿望是好的,网民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的愿望也是需要肯定的,网民拥有社会良心。但人民大学教师的说法在法律上也有依据的,在现实的层面上也是存在的。在酒家饭馆,那些有钱,有背景,有权势,有名望的人,他们有的很喜欢吃野味,连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也敢吃,在新闻上没有听说哪个吃客被抓起来?笔者觉得人民大学的这位教师,像是安徒生笔下《皇帝新装》里的那个敢于说真话的孩子,指着沾沾自喜、自高自大的皇帝说没有穿衣服,他的言论,是赤裸裸,是真诚,是真相,他是在曝光真相,只有曝光法律不完善的一面,才可以进一步完善法律。从此来看,人民大学的这位教师是一位敢于说真话,敢于面对揭露现实漏洞的好老师。
保护国家野生动物,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的需要,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人民大学教师的一句话,如果引起社会保护国家野生动物的关注,进一步健全保护国家野生动物法,他的言论将是一种社会福音。
在殴洲的文明进步国家,那里的人们视吃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人为野蛮人,是指顽蛮不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