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强取病人肾脏去卖怎称无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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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强取病人肾脏去卖怎称无受害人?
作者:吴永麟
“胡杰卖肾案件”8月18日在山西临汾开庭审理,而案件当事人胡杰却未被告知。8月21日,当胡杰再次抵达临汾时,当地检察院却告知他,说他“不是被害人,所以不需要告知”。(《南方都市报》08-25)
据报载,8月18日下午,男子致电胡杰。电话中,他告诉胡杰一个突然的消息:长良医院的案子上午开庭审理了。 胡杰称,自己肾脏被取后,他曾接受了临汾警方的调查,也一直与对方保持联系,“我一直期待能宣判,但没想到他们居然会不通知我。” 考量再三,胡杰决定再次前往临汾。与他同行的还有那名茂名男子。8月21日晚11时许,两人抵达这个曾让他们伤身、伤心的地方。
长良医院有的医生心很黑,居然强取病人的肾脏去卖,受害人报警后,“胡杰卖肾案件”开庭审理,而案件当事人胡杰却未被告知。当地检察院却告知他,说他“不是被害人”。被无良医生强取肾脏卖掉,他是名副其实的受害者,当地检察院如此说,是在扭曲事实真相,是否检察院和长良医院有“非法同居”关系呢?
当地检察院说被害人“不是被害人”,也许只是冰山一角,海平线下巨大冰川般的社会真相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