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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做出70%不针对单个项目的解释

(2006-07-03 08: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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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条”

分类: 地产风云
                为啥做出70%不针对单个项目的解释
     建设部在深圳、成都等地出台严格执行“单个项目70%的90平米以下控制指标”的实施细则之后,急匆匆地做出了“70%不是针对单个房地产项目”的解释,令人感到莫名其妙。说急匆匆是因为深圳的细则出台没有几日,建设部就做出了完全相反的解释,而在之前,各方争论异常激烈的很长一段时间,建设部是一直保持沉默的。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建设部的意见没有通过正规的信息发布渠道,而是通过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在“2006年房地产市场形式和调控政策报告会”上透露出来。这很耐人寻味,深圳等地得到建设部的最新解释之后该做何感想?是不是应当再按照建设部的意见把单个项目的控制指标调整为城市面积总量的控制指标?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因为沈司长说建设部正在拟订90平米中小户型的实施细则,并将会尽快出台,如果这个细则具有强制性,那深圳想按单个项目控制都是不行的了。
     “国六条”对地方政府的压力确实很大,不大又能怎么办呢?在很多地方地方政府因为靠地吃饭,确实成为了鼓吹房价泡沫的大嘴。现在一些城市终于下大力量要扭转形象正说明“国六条”比“国八条”的威力更大一些,中央政府主管部门本应当顺势而为,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强大的“细则”浪潮,把“国六条”贯彻到底。同时,中央政府再适时推出战略性的房政,中国的住宅产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就是有可能的。但目前的部门与地方间的政策乱象无疑会增加贯彻“国六条”的难度,影响人们对政府的公信力。
     有关部门出台这种打哑谜式(工商时报陈雪银语)的政策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对付中央政策的变通对策总是层出不穷。重大政策的不确定性、不唯一性解释可能正是政府失灵的原因之一。实际上这次的“90平米70%以上的控制指标”在社会上的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大家基本上认可了“是针对单个项目而言”的说法,为此北京房地产商们还强烈要求考虑北京人的特殊经济条件,实行一些变通措施、适当放宽限制。如果当时这些地产商们获悉了建设部的根本想法,还开哪门子会吗,直接到市建委批条子不就得了吗?实际上,老板们在这方面是非常内行的。
     我们应当仔细研究一下九部委的十五条意见,原文是这么说的:“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在这里不能说“意见”中没有总量控制的意思,人家明明说了“达到开发总面积70%以上”吗?我们总以为“新审批的、新开工的”肯定是一个个独立的住宅小区项目了,可人家硬是弄出个“商品住房建设”的名词来,让你来琢磨也琢磨不透,就像“套型建筑面积”一样,没有人会知道自己家的套型建筑面积是多少,人家公布多少就是多少。
      现在人们想当然地认为“90平米以下占70%以上”是对单个项目的控制指标,不在于人们怎么理解,而是认为总量根本就没法控制。这样想来沈司长的解释还需要进一步解释才行。顺便还需要解释的是“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都报建设部批准更改了调控比例,因为没有一个城市没有特殊情况的,那么“国六条”和九部委“意见”还调控谁呢?只有三、四线的地级市和县级市了,他们需要调控吗?这样干下去,“国六条”的命运就不会比去年的“国八条”好到哪去。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除了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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