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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调控 |
8月全国房价再创新高,9月份由于“金九银十”的传统旺季带动,仍有可能再创新高,尤其是部分热点城市近几个月的房价环比和同比增幅都比较大,明显出现泡沫征兆。在人民币持续加息、美元开始降息(影响外贸顺差)、个贷首付提高等诸多利空之下,房价疯涨更显得危机四伏。政府必须考虑,以合理的、有效的、操作性较强的措施,为发烫的房价泼点凉水。笔者建议:砍出“三板斧”!
笔者在前面两期中国房地产报的专栏中,分别剖析了高房价的七个原因和房价会否出现拐点的问题,本文接着从调控的角度探讨一下,如何有效地为发烫的房价泼些凉水,吃些去火药。药方有很多,以往的调控政策中已有反映,各路“大仙”出得点子也不少。在此,笔者化繁为简,揪住根本,砍出“三板斧”以解决问题。当然,各级政府若只作李逵“凶相”,却不愿出招,那么,明晃晃的大板斧也吓不着房价。
具体有四条路径可资考虑:一是从总体加大新增住宅用地出让的规模,要让购房者看到希望;二是督促各地政府严格执行“70/90”政策,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建设一定规模的“限价房”;三是严厉打击囤地行为,切实落实一年不开发罚款,两年不开发无偿收回的规定;四是严厉打击捂盘行为,切实整顿市场交易秩序,上海最近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值得借鉴:10天内须开盘,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而且必须在3个月内全部申请完毕。
“二板斧”是抑制投机需求。举凡楼市泡沫,皆由过度的投资和投机所致,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发生在海南、北海的楼市泡沫即是如此。从需求角度分析,房价过快增长要拿投资投机需求非理膨胀是问。2004年上海住宅成交量超过3300万平米,2005年剧减至不足1800万多平米,“国八条”对上海楼市投资投机需求的抑制作用显而易见。眼下,深圳楼市量价齐跌,背后的故事是投资客正在大规模撤离,由此可知近两年深圳房价的高歌猛进大半属于他们的“功劳”。
合理的自住需求,可以通过增加有效供应予以满足,而对于投资尤其是投资需求,政府必须寻求有效手段加以抑制。有四个办法可以考虑:一是增加持有环节的税负,物业税应尽快开征,对于大户型和单个家庭持有的第二套以上住宅征收累进制保有税,而对于购房之后既不自住又不出租的中长期投资客,还要加征空置税;二是严格落实限制外资购房的相关政策,对于港澳台人士亦实行一人仅能购买一套的制度;三是提高购买第二套以上住宅的首付比例,而且对其停止贷款利率优惠;四是严禁单个家庭保有三套以上住宅(如全国暂时无法信息联网,则至少可在一个城市如此实行)。
“三板斧”是推进住房保障。住宅保障不仅具有社会保障的作用,而且还有为市场解压的功效。只有建立健全住宅保障制度,才能避免把中低收入群体挤压到纯粹的商品住宅市场,从而缓解商品住宅市场的需求压力。有三条措施可资参考:一是快速扩大廉租房政策的覆盖面,除了占城镇人口10%的最低收入群体外,还要把占比10%的低收入群体纳入廉租保障范畴,同时在政策主导的前提下,运作机制要多样化、灵活化,鼓励企业和民间机构参与到廉租房的建设和运作中来。
其二,占城镇人口比重20%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注济适用房,但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不宜过大,其占住宅供应套数的比重保持10-15%比较合适,目前运作模式比较成熟的香港“居屋”能使六分之一的居民受益。另外,政府还应建立住房租赁体系,政府通过政策性补贴,引导开发商建设市场型租赁用房,鼓励企业通过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拥有一定规模的房源,从而使那些购房能力偏弱却又面临当“房奴”的群体,打消他们的购房念头。其三,限价商品房也是缓解自住需求的有效途径,比较适于面向中等收入群体,目前仅有部分城市在进行尝试,扩大区域范围和建设规模势在必行。
近期国务院出台了“24号文”,笔者认为这是对住房保障的有力促进,但仍留有缺撼,比如只明确了低收入群体的解决办法,而未提及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保障路径,而事实表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无力承受高房价。而且,经济适用房只定向供应低收入家庭也存在一些问题,将来可能出现低收入者买房住、中等偏低收放者租房住的反常现象,这值得决策部门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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