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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应该仿效天性,而是要改良它。法律是人类的理念,用以规范私人间的关系,时下的我们和生活方式都是法律运作的结果,不管我们是遵守或违反它,人类是自由的,他的自由是以不妨害另一个人的自由为范围。惩罚,惩罚是一种报复,尤其当它以意在伤害罪犯而不是防范犯罪时,但现行法律可带有报复意味,它真的是为无辜的人着想吗?立法之人真的很无辜吗?”
这是《杀诫》开头的一短话,令人深思。
我记得几年前,还把判处死刑的犯人装在大货车上游街,现在已经取消了这样的惩罚.而在我童年的时代,经常还有万人大会,群众纷纷到长江边看执行枪决的过程.这也已经一去不复返.
当今中国,是否废除死刑的讨论本身是有价值的,这是对生命尊重的开始。
剧情
一个年轻男孩杀了一名出租车司机,面临接受审判的命运。而一个刚从学校毕业,通过考试的律师,第一个案子就是为这个犯下杀人罪行的青年辩护。男孩被判绞刑。当年轻敏感的律师,发现案前曾与男孩在同一家餐厅用餐,而自己当时正沉醉在通过考试的喜悦中,深感造化弄人。究竟我们是否有权力以法律之名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导演试图通过辩护学生之口,质问是否存在滥用法律名义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法律又是否应当以报复的方式来宣判一个人的死刑?这是一部对于暴力(包括国家暴力)的反思作品,对暴力的描述细致,主旨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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