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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之下,当今社会被多少死循环束缚?

(2012-12-24 14:51:23)
标签:

杂谈

分类: 生活·心情

  先说个故事,是关于竞争、规则,与社会性的。鹿有鹿角,雄鹿争夺与雌鹿的交配权时,多要用角互相搏斗,这时鹿角越粗大健壮,就越有机会赢得竞争。但同时鹿角越大,在丛林中奔跑越不方便,碰到狮子老虎捕食,就更有可能被抓住吃掉。从宏观上看,如果所有公鹿都将鹿角截断到原来的一半,那么对他们之间的竞争并不产生结果的影响,还能让整个鹿群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无疑是个好规则。但显然鹿群办不到这件事,因为他们没有公民性、社会性的组织来协调共商,只能以个体为单位让鹿角疯长,先夺取交配机会,再任由自然选择,淘汰那些倒霉的、逃命中因粗大鹿角被狮子抓住的成员。

  回到现实中。最近两个关于病危婴儿的新闻成为热点,内容大致相同,最近的一个如下:“【重庆警车开道送病危婴儿无车避让 婴儿离世】重庆高速路上,为抢救一名病重的3个月大的男婴,巡逻执法车闪着警灯拉响警报驶向医院。但其他车辆听到了警报声,并不让道避让,应急车道也被社会车辆占用。婴儿送到医院已没有生命体征,虽经抢救仍不幸于当天晚上离世。”

  死者为大,更何况是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我早已为人父,这种心情感同身受。相信就算那天堵在路上的司机们,当真看到孩子这个消息时,也会后悔自责。我在国外亲眼看见、也听不少朋友提到过,有救护车通行时,如果前方塞车,车辆会依次骑上路肩,闪出道路。有的车就算逆行也会找空间让路。救人就是救自己,我们应该摒弃一些不好的习惯,让更多生命得到生的机会。但凡事要多角度观察,评论这两则新闻时还有个现象,很多人有一种意见:警车没事儿乱开警灯抢道的事儿太多,狼外婆了,大家看到,有人就没有意识去让。

  不让是不对的,不论于情于法(法规里,不为鸣警笛的警车、救护车让路是要罚款的)。但我们扪心自问,上面意见中这个现象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听过?就我自己来说,还是有的。看到过之后会如何想?见仁见智。

  按照规章制度,应是警车有紧急情况时鸣警笛,社会车辆让行。如警车平常情况过度使用权力,可能招致民众不信任感与见警笛麻木,再真正遇到情况时做出遗憾的选择。这是一个死循环,如果说我们都希望看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那这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仅就个体来说,这能减少每个人少受损失的概率。但对社会来说,就是增加不必要的道德、行动成本,降低文明程度。

  再回去看开头的故事,我们难道是一群不知道沟通,不知道协定规则、遵守规则的鹿么?

  商场中也多此类案例。家装公司与施工队,很多是合作关系。如果家装公司无止境地掐死利润,给施工队的提成少之可怜,后者不想增项加项、偷工减料,也只能如此干,不然没饭吃。你如果再定严苛规定,增项的一律罚款批评总归就是不许如此,那就应了一句“恶法出恶民”,一切都会被一环一环地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最终是让行业陷入死循环,系统崩溃了事。

  面对消费者、合作伙伴、社会人群、或者更广义的,同在一个生活空间内的同类们,沟通与约定,是减少无效成本的基本方式。今天看到了几个月的孩子在道路上失去生命,哪个正在、即将为人父母的人不心痛?我们可以也需要教育、甚至职责路人,但除了单纯地职责路人,有没有更好的办法避免这种事情再发生?毕竟我们的目的,都不是图个爽快不分青红皂白骂一通人,而是解决问题。

  如果麋鹿能互相沟通,也有了“大家都将角锯掉一半”的协定,但没锯掉的鹿又没受到应有惩罚,这结果可想而知。负效率的产生,多就是源于不守规则,只守潜规则;不讲公德,只讲私利——最后,劣币驱逐良币,我们无序而逆向地竞争着,看似也还公平,但整个群体的生命质量都在一步步降低。

  经商做人执法,道理都差不多,也很简单。孩子之事,堵路的该罚;此事过后,滥用权力的也该罚。公德与法规就像地球上的生态与环境,没有协定,彼此夺利,总觉祸不及己,最终结果,就是我们生存空间的沦丧。

   蔡明自留地“蔡园子”(点击进入博客圈),欣赏铸造生命力的家居,阅读大师心灵的设计,把玩优雅刺激的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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