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不能只事后“高度重视”
(2010-10-26 05: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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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0月21日下午,柳江县洛满镇洛满中心小学一栋两层综合楼的二楼走道栏杆发生坍塌,造成27名学生受伤。其中4人伤势较严重。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件,当地正全力抢救伤员,并立即对全市各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新华社10月21日)
“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市各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这是多么熟悉的字眼。几乎每次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之后,领导们都“高度重视”,都会启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这种处理事故的态度值得肯定,然而,不得不追问的是:为何此前领导不高度重视,为何先前不消除安全隐患?
有意思的是,就在本月13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到广西柳州进行《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调研,据媒体报道,在会上,柳州市汇报,到2011年,柳州市中小学将完全消除危房校舍。其中,2009年校安工程涉及148栋,目前已完工145栋,未完工的3栋预计今年底可基本完工。2010年校安工程涉及148栋,其中70%已开工,未开工的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预计在本月底可开工,2010年底预计70%的项目可竣工。2011年校安工程涉及59栋,目前也已进入前期工作阶段,待资金下拨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南国今报10月14日)
这一消息,无疑表明柳州市已经对校园建筑安全进行过排查,那么,不知洛满中心小学这栋楼是否列进了校安工程,已经修过,或者待修。假如没有列入,那还有多少被学生一挤就坍塌的楼没有列进校安工程呢?假如已经修过,这样的楼能抗几级地震呢?
据了解,洛满中心小学这栋发生坍塌的综合楼建于1979年,共两层,一楼为图书馆和阅览室,二楼为体育室,坍塌栏杆横向长度约8米。当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为活动课,下课后,一些学生急于归还体育器材,跑上位于二楼的体育室,由于部分学生匆忙,挤靠在栏杆边,栏杆受到挤压,突然倒塌,导致部分学生坠下一楼。从新闻报道提供的图片看,教学楼很陈旧,走廊护栏看上去就不太牢固。幸亏只有两层,如果是三层或是更高,后果将不堪设想。按照基本的安全常识,一栋护栏被学生一挤就面临坍塌危险的老教学楼,是没有理由不列入校安工程的。
笔者倒是建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应该根据柳江县这次教学楼护栏坍塌事件,再去调查一次。当地政府是否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该校是否发现不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全隐患之后,是否向政府部门提出维修请求,政府部门是否答应,这些都需要调查,以追究相关责任。
当然,这都是“马后炮”了,这样的“高度重视”与“责任追查”,在学生们的生命安全面前都显得十分苍白。近年来,校园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原因,无外乎政府(或举办者)投入不够,校舍得不到维修、教学设施陈旧(尤其在农村地区);校园建筑的设计不达标、招标违规、施工偷工减料,出现豆腐渣工程;学校安全管理存在疏漏,规则缺乏人文关怀,学校不愿意投入人力物力(比如校园保安、执勤人员);学生安全教育缺乏,安全意识淡薄。针对这些原因,上级的紧急通知没有少发,校园安全一度提到国家高度,但从目前情况看,效果甚微。
其实,要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在加大问责力度的同时,只有引入学校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家长委员会和社区教育委员会,监督政府的教育投入,参与学校的管理与评价。如此,学生们的安全问题才不会取决于领导的态度,而是政府部门和学校不得不重视。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说,学生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按照“惯例”,针对这起校园安全事件,教育部可能又会发出通知。但我更希望看到,教育部能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指出的加强中小学民主管理的改革路径,推动让家长、社区人员参与学校办学、监督的机制建设。这才是治理校园安全的长效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