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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我的校园教育杂谈 |
分类: 中国教育关键词 |
把“自虐”当感动是教育短视的体现
引子:
老师为了教育孩子把自己的手臂打肿、流血。
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
你呢?
新闻说, 黎老师因学生小宇(学前班)淘气拿起鞭狠抽自己,结果这个虽然淘气但很“很仗义”的孩子改正了毛病。
家长感激不尽——黎老师的“良苦用心”,令人感动。 他通过自罚的方式让孩子明白自己错了,在小宇心里树立了人格魅力,改变了小宇听课不专心的坏习惯。
校方明确支持——黎老师的教学方式对特别顽皮的孩子很有成效,校方予以肯定和鼓励,并将予以推广。
黎老师表示——他也是根据小宇的特点因材施教的。小宇爱打抱不平,对同学“很讲义气”,但太淘气。他只好拿着教鞭走下讲台,问小宇“你错了吧?”小宇理直气壮回答“我错了”。他就拿起教鞭朝自己胳膊上抽了一鞭。并且肿起了血印子,小宇的眼泪也流出来了。他马上安慰小宇:“是老师没教好,你还想让老师受到惩罚吗?”小宇含着泪摇头。黎老师说:“这只是早期教育中的极端案例,只适用于10岁以下的小学生,因为年龄大的学生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和分析能力,老师这种做法只会在他们面前显得笨拙,感动不了他们。”
不同意见——孩子年龄小,老师这种极端做法会让孩子产生自责、内疚,或在其他学生面前抬不起头,甚至可能因此产生自闭等;孩子模仿能力很强,可能会在日后进行模仿,导致犯更大的错。
大家认为如何?
我个人认为——家长、学校、老师之所以认为这种教育方法好,原因是小宇改正了原来淘气的毛病,这实际上是目前短视教育的典型体现。大凡短视的教育,总是以某种短期目的的达到和立竿见影的成效为骄傲的,它极少探视这种时效性远处的不利诱因。这个小宇是改正的错误,可这种改正是长远的还是一时的?这还有待验证。更何况,小宇的改正根本不可能是家长、学校、老师所认为的是由于“受到了感动”,因为小宇的年龄决定了小宇不可能完全理解老师用心良苦。小宇的毛病实际上是被吓住的,因为他如果还是淘气,老师的手还会肿起备印子,这血印子不是痛在老师身上然后感动小宇,而是条件反射般地直接痛在小宇的心上,他怕极了,淘气的毛病也暂时被吓在了心里。这样,小宇实际上产生新的毛病——心理恐惧症,一个阳光幼儿,从此可能不再阳光。另外,老师的这种自我惩罚,有很浓的“自虐”味道,隐含不健康心理暗示,这肯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你以为呢?